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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如何应对家暴?

2025-08-27 10:59:37 来源:河源日报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而是侵犯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和谐的违法行径。现实中,不少受害者因对法律界定模糊、不知如何应对维权,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为此,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进行了相关普法。

记者:法律是如何界定家庭暴力的?

李彦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里的家庭成员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记者:家庭暴力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李彦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身体暴力,比如殴打、踢踹、捆绑等,会给受害者身体造成直接伤害。二是精神暴力,也就是常说的“冷暴力”,像经常性谩骂、诋毁、威胁、漠视等,对受害者精神和心理伤害很大。三是性暴力,在家庭关系中违背对方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实施性侵犯。

记者: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如何应对?

李彦红:首先,要及时报警,警方会出警制止、调查取证,协助就医和鉴定伤情,要保留好报警回执、诊疗记录、病历和伤情鉴定资料,必要时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其次,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妇联组织等求助,他们会给予帮助和处理。再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会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此外,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家可归的人可申请入住反家暴庇护站,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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