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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以案促改”为抓手,精准赋能依法行政

一线执法人员上法庭学法

2026-09-21 10:26:22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魏秀燕)日前,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落下,东源县人民法院在龙川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54名“特殊学员”,全部来自龙川县公安局等行政执法一线。

作为全市行政案件一审集中管辖法院,东源县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龙川,不只是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更是要给当地行政执法人员送上一堂“沉浸式”法治公开课——法槌敲在“家门口”,法治课开进心坎里。

此次审理的是原告胡某诉被告龙川县人民政府、龙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县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李能、县公安局局长薛彦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程序问题逐一回应,展现了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担当。

“这不仅是审案子,更是给一线执法人员‘体检’。”为最大化发挥“以案释法”功能,东源县人民法院特意组织了此次旁听活动。

旁听席上,公安干警全程观摩了这场行政执法的“反向审视”——从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到程序的合规性要求,庭审现场成了执法规范化最直观的教学场。“以前觉得当被告是‘丢面子’,今天坐在台下看同行应诉,才深刻体会到,规范执法才是最大的‘保底子’。”一名旁听干警在休庭间隙感慨。

庭审刚结束,一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座谈会无缝衔接召开。如果说庭审是“解剖麻雀”,座谈便是“对症下药”。

座谈会上,法官利驿腾通报了近三年来涉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用翔实的数据梳理出败诉案件的共性短板。通过逐案复盘,法官精准指出公安执法在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及证据固定等环节的“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金可随后传达学习了河源市新出台的《关于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实施意见》。他认为,执法理念要从“等着法院判”向“自己主动改”转变,全面推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落地见效,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庄严的法庭到热烈的座谈,东源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为抓手,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前沿。这既是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实践——通过个案剖析,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也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河源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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