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民三庭法官赖云婷创造“庭前调解+示范判决+类案速裁”三步工作法
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坚守审判岗位13个年头,市中院民三庭法官赖云婷在工作中善于思考,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创造了“庭前调解+示范判决+类案速裁”三步工作法,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2024年,她审结461件案件,是这一年市中院审结案件最多的法官,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记个人三等功,并获2024年度市法院机关岗位技能竞赛“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以法为剑,关注人间冷暖
赖云婷坚持“为民司法”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她办理过一个盗窃案,案情很简单:16岁的小林趁店员不备,盗窃手机店一部手机。
在讯问室里,赖云婷见到了小林。他蜷缩在讯问椅里,怯生生说:“我只是想给妹妹买份生日礼物。”原来,案发当天是妹妹6岁生日,他口袋里只有3元钱,一时糊涂盗窃了手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在实践中如何找到惩罚与保护的平衡点?是赖云婷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多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赖云婷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问话,目的就是更详细了解案情,确切找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精准施策,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挽救。
“你很快就要成年,未来的路还很长,一定要重新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去挣干净的钱……”在法庭上,赖云婷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循循善诱,引导小林迷途知返。依法对小林适用缓刑后,她及时协调社区矫正部门对小林的心理、日常动态加以关注。随后,又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职校,让小林重返校园。宣判那天,赖云婷特意让社区工作人员带来小林妹妹的手绘卡片。
“谢谢赖法官,给我新生的机会……”3年后的一个普通工作日,赖云婷收到小林从学校寄来的信件,信封里还有小林的电工证复印件。手执信件,赖云婷无比欣慰。
法理之间,守护人间烟火
“民事审判中,法官的每一次落槌,都在书写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调整到民事审判岗位后,特别是经过了一年审结461件案件的“洗礼”,赖云婷有了愈加深刻的认识。
“我刚生完孩子就被调离原岗位。要适应新岗位,又降了工资,孩子还要吃奶粉,我真的没办法了。”一年前,赖云婷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哺乳期女职工陈女士休完产假后,因拒绝公司安排的新岗位,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拒付经济补偿金。
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公司代理人反复强调取消陈女士原岗位,是因为公司经营困难,且陈女士多次上班迟到早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他们只是合法行使“企业自主权”,不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而陈女士坚决不同意公司的调岗,却又不陈述理由,只是打开随身携带的《劳动合同法》,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为查清真相,赖云婷调取了该公司近3年的财报,发现净利润年均增长15%,“经营困难”纯属借口;主张陈女士“严重违纪”的证据也是一份经过修改的考勤记录。证据摆在面前,真相水落石出,公司负责人终于低头认错。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赔偿陈女士经济补偿金。判决生效那天,陈女士给赖云婷打来电话,感激地说:“赖法官,您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讲理的地方。”
护航成长,播撒法治种子
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赖云婷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担任一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如何让法律知识真正走入学生心中?赖云婷思考了很多方法,她不拘泥于在讲台上宣讲,还把法律知识手册、展板、常见毒品仿真样品带进校园,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打竹板,响连天,今天说说民法典;民法典,新宣言,法典内容金不换……”爱好文艺的赖云婷创新普法形式,创作了“民法典快板”节目,带领同学们打着竹板边学边唱,内容朗朗上口,广受学生喜爱。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工作中,赖云婷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案件审理中,让案件审理既定分止争,也传递司法温度,让法庭既是纠纷解决场所,也是法治文明的传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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