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地方立法
助力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
2024-06-14 10:53:08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范小慈 日前,新修订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批准通过,新增加“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内容。
此前,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非法贩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获利数额依法索赔公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并获法院支持,判决已生效。目前,河源地区非法买卖恐龙蛋化石、破坏恐龙地质遗迹等行为仍然偶有发生,导致恐龙地质遗迹的科研价值受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鉴于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迫切需要,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效,在《条例》修订过程中提出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意见,得到市人大常委会支持,此举进一步落实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机制增加检察公益诉讼方案。
去年以来,河源检察持续深化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以“七化”工作模式为导向,以实施“十个一”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筑牢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屏障,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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