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成本了解下
一言不合,便开打;调戏不成,便动手;为朋友义气,大打出手。为逞一时之快,结果给自己惹了一身膻,甚至可能陷入牢狱之灾。随意殴打他人须担责,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就打架成本进行了相关普法。
记者:殴打他人,涉及什么民事责任?
李彦红: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殴打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记者:殴打他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李彦红:一方面,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需要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另一方面,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可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殴打他人适用治安处罚,是否需要构成轻微伤?
李彦红: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可知,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说,殴打他人并造成轻微伤是被处以治安处罚的前提。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于2006年3月1日废止,现行有效的是于2012年10月26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只要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要予以治安处罚,不需要造成何种后果的前提。(彭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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