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连平县溪山镇司法所所长曾石榴:
扎根基层守初心 用心调解促稳定
近年来,连平县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6+N”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选树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不断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更好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其中,连平县溪山镇司法所所长曾石榴获评2023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河源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累计获得个人嘉奖3次。
案案用心解纷止争
做有温度的调解员
曾石榴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已有10余年,一直躬耕于基层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也因调解与诸多群众结下深厚友情。她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服务就是要从解决群众的“小事”办起,把“小事”办好,问题就会一个个减少,矛盾也会一个个化解,干群关系就会越来越融洽。
在一宗沉积近十年之久的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中,她引导当事人“搁置纷争,谋求发展”,即先分配征地补偿款,暂不处理山林土地争议。至此,积案终于化解,冻结近十年之久的22万元补偿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中,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此外,在另一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曾石榴从中斡旋,背对背释法说理,从旁引导,多日连续奋战,促成各方达成赔偿96万元的协议,并且敦促各方积极筹措赔偿款,于签订协议当日傍晚一次性到账完毕。
多年来,镇上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中,总能看见曾石榴忙碌的身影。“只要群众满意,我就高兴。”曾石榴说。近5年来,曾石榴深入基层一线化解人民调解案件283宗,涉及金额316.4万元,所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真心实意实施帮教
当矫正对象的引路人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教育工程。对待社区矫正对象,曾石榴通过制定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个别教育,不仅坚定地维护法的威严,也展现法的柔情。
溪山镇司法所曾接收一名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谢某。该对象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的时候,不幸检查出食道癌晚期,曾石榴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协助其办理低保及大病临时救助。并且,因其被判处罚金未缴,导致账户被查封,曾石榴积极联系其原判法院及法官,为其申请减免罚金及解冻账户,经法院核实,最终为其解除了账户冻结,减免了罚金。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余载,曾石榴始终热情地投入到每项工作中,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坚韧,奔波于各村之间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救助困难群体,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力量、传递法治温度,为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化建设持续作出贡献。
■本报记者 刘永菲
■通讯员 黄茂盛 吴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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