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2-02 10:14:54
来源:
(2024年2月1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旭东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市委“138”具体安排,全面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河源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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