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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2023-08-24 15:36:03 来源:

黄素梅、钟镜良、王建明、王万炎、付桥华、王远光、戴佛贤、杨松辉、余兰英:

我局已对你们送达了《责令退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知书》,责令你们退回违规发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法定期限内,你们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退回前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催告履行。因通过多种方式都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未能通过其他方式送达通知,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限你们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责令退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知书》的规定退回全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可在30日内前来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们对本次催告书有异议或存在履行困难的,可在收到催告书后3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逾期不按本催告书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王春苗;电话:0762-66603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水贝开发区6号小区。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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