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检察院恪守初心使命、强化法律监督
奋力书写新时代“紫金检察答卷”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第一次推进会。
■紫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示范基地揭牌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紫金县妇联开展“中秋月满,爱心相伴”——警察妈妈关爱困境儿童活动。
山河为证,岁月为名。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一年。
今年以来,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用实实在在的成绩交出群众满意的答卷。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锐意进取、敢作善为,持续推动紫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实走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奋进之路。
坚持党建引领
始终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组和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14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三会一课”183次、主题党日活动54次,将党员教育管理落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党支部保障中心工作落实的政治功能和“定盘星”作用,中共紫金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支部委员会获2024年度全市“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
着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拔任用政治过硬、对党忠诚的干部5人。制定《紫金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方案》,按照不低于领导干部职数1:1的比例分层分类建立优秀青年干警人才库,制定“一人一策”培养计划,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持续在“选育管用”全链条上下足功夫。
聚焦中心大局
主动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70人,起诉313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涉“黄赌毒”犯罪,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部署开展“检察蓝在身边”紫金检察品牌活动,员额检察官全覆盖挂点全县16个乡镇,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接收处理乡镇综治中心反馈事项23件。
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紫检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方案》,检察长带队前往紫金县工商联、紫城工业园与30余家企业代表座谈,深入20余家企业走访调研,深入茶企、茶园问需和普法,推动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难题,以检察之力守护“紫金蝉茶”这一支柱产业品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批捕18人,起诉17人。
积极探索绿美生态建设新模式。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快建设紫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示范基地,引导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余万元进行异地补植复绿,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生态保护的“共建者”。携手广东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示范基地开展珍稀濒危植物回归行动,帮助130株植物界“大熊猫”大苞山茶回归野外,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等4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践行初心使命
持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人,起诉26人。加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对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12人、不诉11人,向监护失职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对3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共司法救助未成年人7人,发放救助金6.8万元。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接收和处理异地失学、辍学线索3条,向教育部门移送失学、辍学线索6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联合紫金县卫健局出台《紫金县侵害未成年人医疗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压实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等责任主体强制报告责任,督促卫健部门报送备案线索79条。联合9单位签订《紫金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会签部门对落实强制报告的督导责任,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由“一家管”变“齐抓共管”。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院检察官担任辖区内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3场,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受教育师生近3000人。持续开设紫金中学普法校本课程《检察官带你学法律》,累计组织检察官授课9期。开展“护校园安全,我们在行动”志愿活动,设立检察志愿者“护学岗”,累计安排干警78人次维护上下学秩序。积极响应政法系统“警察妈妈”招募行动,动员24名女性干警投入未成年人保护结对关爱工作,以入户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21人次。积极协调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促推启动“孤儿补助”申报程序,帮助解决一名事实孤儿的学习、生活难题。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走访调查辖区内18家养老机构,制发《检察建议书》18份,依法促进养老机构规范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聚焦检察办案发现的“黑户”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督促公安机关全面摸排“黑户”问题并优先解决未成年人户口登记问题13人次,确保无户口人员享有正常学习、生活的权利,帮助无户口人员依法落户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倾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保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养老诈骗犯罪15人,追回赃款30.2万元,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安全。扎实开展盗窃治理工作,针对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和维修店等收赃销赃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切断盗窃犯罪下游变现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持续抓实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9万元,按规定救助16人,推动实现“应救尽救”。
深耕主责主业
全面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3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全力监督看守所各项执法监管工作,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书》2份,有效督促问题整改。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9件,包括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采纳率100%。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案件5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均获采纳和回复。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0件,发出《检察意见书》9份,被建议单位均已回复并作出行政处罚。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1份,采纳率100%。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1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聚力改革创新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及时更新法律监督理念。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检察办案发现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等社会治理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深化运用“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办案模式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社会治理,就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贯彻落实最高检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紧盯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对捕诉案件实行部门内部三重把关,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用好员额动态调整机制,新遴选入额检察官2名,及时补充一线办案力量。
稳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综合排名维持全市前列。持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速裁程序适用率提升至48.87%,办案效率持续提升。
深化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积极参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切实发挥好模型助力高质效办案的“数字引擎”作用,推动检察履职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扎实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政法部门网络互联、业务互通、数据共享,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本版组稿:本报记者 田红秀 特约记者 黄从高 甘建楼 ■通讯员:许伟舒 周习强 ■摄影:本报记者 冯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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