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心迎华诞 实干谱新篇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献礼新中国成立75周年
■7月9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万达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东源建设。
■7月30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驻综治中心,开展镇村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8月5日,“检察蓝”携手“消防蓝”,共同举办“快乐暑期 法治同伴”检察开放日活动。
■秋季开学之际,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化身”法治副校长,为孩子们送去“秋天的第一堂法治课”。
■6月28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初心使命。
■ 3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和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东源县义合镇下屯村联合共建“检察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举行揭牌仪式和植树活动。
舵稳当奋楫,风劲好扬帆。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东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今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东源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东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全市检察工作和东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服务大局、保障生态、司法为民、强化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和过硬队伍建设,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平安东源建设篇: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感受度、满意度,推动平安东源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2件352人,同比分别下降5.69%和11.53%;批捕152件204人,同比分别上升36.94%和31.6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8件650人,同比分别下降13.09%和15.89%;起诉457件599人,同比分别上升32.08%和12.17%。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从严追诉涉黑恶犯罪。三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依法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2件51人,起诉30件44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从严办理此类案件36件66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养老诈骗等犯罪案件,办理此类案件49件65人,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服务保障大局篇: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中心大局,坚持抓服务保障大局与业务开展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东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决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突出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犯罪,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件18人,起诉28件42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此类案件8件13人,依法督促假冒注册商标侵权者向民营企业赔偿经济损失114万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河源市某公司与河源市某加工厂的民事执行监督案,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二是扎实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检察官挂点联系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扎实做好重大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件,答复率达100%。成立东源县检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人民调解在服务大局、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办理检察听证案件63件。三是全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主动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联合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共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乡镇政府完成高标准农田水沟清淤工作,清理农田黑色仓棚,复耕复种高标准农田,用心护航粮食安全。
生态检察特色篇:筑牢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落实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部署为目标,结合东源绿色发展的县域实际,自觉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现代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思路,服务保障绿美东源生态建设。
一是创新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率100%,依法追诉被告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2282万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林地389亩,处理危险废物1810吨,助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二是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深化检察工作亮点品牌,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共同发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突出万绿湖、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依法打击非法采矿、倾倒危险废物领域案件。在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和东江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推动补植复绿林地170亩、种植树苗1.3万株,为解决破坏生态案件异地修复问题提供新思路、新借鉴。三是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制度。联合东源县法院、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东源县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动设立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金专户,进一步强化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与监督工作,解决生态修复资金难题,筑牢绿美东源守护屏障。
守护民生民利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用心用情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深化品牌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推动未成人综合保护。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案件24件28人,起诉28件3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对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7件15人,不诉16件25人,运用“未检+社工”帮教模式,对1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实施精准帮教活动。深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持续开展留守未成年人易受侵害问题专项治理,抓住春秋开学季、“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公诉庭审课堂,与河源晚报社联合出版《“新青年”东源检察课堂》专版,着力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工作,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4.5万余份,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次。二是数字检察赋能服务保障民生。按照最高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要求,坚持把数字思维运用在检察办案各环节,以检察力度传递民生温度。创建的“大数据检索赌博类犯罪涉案人员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模型”,立案1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份,推动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源经验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大数据检索赌博类犯罪涉案人员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创建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法律监督模型”,发出公益诉讼磋商函5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落细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认真打造“党建引领深融合‘检爱同行 司法救助+’”品牌,对入选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从机制建设、精准救助、多元帮扶等方面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落细落实,共办理案件13件24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多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向东源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检察队伍建设篇: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党中央对新时代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育人导向,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东源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结合东源检察实际,切实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两手抓、两促进。深入开展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提升年、品牌创建深化年、检察新闻信息宣传推进年、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年“四个年”活动。积极打造党建业务融合亮点品牌,突出东源检察特色,深化“党建引领‘刑’稳致远”“东检同行‘未’爱护蕾”“检心向党 守护公益”“党建引领深融合‘检爱同行 司法救助+’”等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面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健全长效落实机制,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组稿:本报记者 刘昕 李成东 杨坚 特约记者 蓝天明 张小建 通讯员 梁君毅 曾威 ■图片由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稿件统筹: 李成东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