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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6-03-31 11:37:52 来源:

(2026年3月20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

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切实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体现高站位、大格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贡献代表力量。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代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年度代表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项目、规范性文件等,均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认真做好向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

2.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服务中心大局中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履行权利义务,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3.依法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贯彻落实选举法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召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认真学好用好省人大常委会编印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加强选举宣传报道和工作人员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选举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风清气正。

二、认真做好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研读“十五五”规划建议稿,为出席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作准备。协助组织召开市“两会”党员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代表对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回应。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大会选举有关工作。保障代表履行参加表决的法定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临时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河源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做准备。提前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协助组织省人大代表认真研读“十五五”规划建议稿、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做好代表团赴穗接待以及代表联络与议案建议等服务保障工作。

6.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为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好会前调研、视察等组织协调工作。提前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协助组织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认真研读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做好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赴京中转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密切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

7.做好常委会联系代表有关工作。认真落实《河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河源市八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安排》等规定和工作机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安排专业代表小组参加立法、监督、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和优势。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我市省人大代表工作,确保联系活动顺利开展。

8.保障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提出相关建议及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列席会议,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努力实现基层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会议全覆盖。鼓励代表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发言质量,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9.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多渠道听取代表意见。组织提出相关建议和熟悉相关议题或者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活动,开展执法检查时至少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健全代表参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

10.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认真落实《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支持和推动国家机关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通过办理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相关调研座谈和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有计划地邀请“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代表联络站联系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四、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1.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宪法法律,带动群众在本行业本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人大立法、监督工作,支持代表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接待群众等方式,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注重从制度、法律层面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用好代表联络站等基层站点,鼓励探索特色做法,推广使用“粤当家”“粤人大”等创新形式,保持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支持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河源团的省人大代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2.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为更好擦亮代表主题活动品牌,全市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按照“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的原则,把代表主题活动融入全年代表工作。同时,鼓励各县区、乡镇人大结合各自实际将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等重点任务融入主题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整体效益。

13.持续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持续优化代表联络站空间布局,全面推广“站办合一”,强化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功能作用;持续开展代表联络站提档升级活动,推进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党建平台、社区服务中心等共建共用,建立健全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全面推行“亮码工程”,推广数字履职场景,全面铺开“民声直通车”“民意码上说、实事马上办”“民情联络员”等工作,构建全天候全覆盖联系群众机制;探索常态化发挥联络站作用的新方法、新路径,切实发挥联络站“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站点开展活动常态化、吸纳反映民意常态化。

14.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和产业联系站点作用。持续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第9组、省人大代表小组及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推动完善园区、行业(专业)等特色联络站,支持和保障市人大各专业代表小组通过采取“专(工)委+代表专业小组”的联动方式常态化开展多样化履职活动,助力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指导人大代表产业联络站(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企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等工作,实现代表履职和行业产业发展互促共进。

15.认真组织和服务保障代表调研视察活动。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聚焦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紧扣法定职责、围绕履职所需,创新视察调研选题方式,精心拟订市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活动主题,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组织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河源团的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助力代表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

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16.持续完善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按照《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指引》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建议。充分发挥常委会在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方面的作用,重点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协助代表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议案建议。

17.做好大会代表建议工作。协助代表在提出议案建议准备阶段与办理单位的沟通,扎实推进大会建议预提交工作,服务保障代表在大会期间把精力从提交建议转移到集中精力开好会、审议好报告上来。组织专业力量提前对大会议案建议进行初核,协助代表把好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汇编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为代表提供学习参考。

18.强化闭会代表建议工作。服务保障代表把参加代表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成果及时转化为高质量闭会建议,做好闭会建议的核校、交办,强化闭会建议督办工作,及时推动解决问题。

19.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上新台阶。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流程,加大交办工作的时效性与精准度。组织召开代表工作会议暨代表建议交办会,推动承办单位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通过面对面座谈、建议办理工作交流群等方式和平台,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共同研究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台账,把代表满意度和办理实效作为办理工作重要导向,强化跟踪督办,落实答复承诺事项。推动各承办单位加强代表建议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建议办理工作,找准相关领域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20.强化全方位、全覆盖建议督办。做好常委会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年中督办代表建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督办对口联系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机制,把准重点方向、形成工作闭环,汇聚“提、办、督、激”合力,推动承办单位实现重点办理一项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良策实招。继续开展代表履职和代表建议办理优秀案例征集,加大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

21.健全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和报告制度。依托省数字人大应用及河源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及时记录和整理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推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22.加强代表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正风肃纪,督促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闭会履职活动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代表职务谋取私利。

23.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围绕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学习贯彻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提升履职能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等主题,举办驻河源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驻河源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或省人大举办的代表学习班。引导代表通过“粤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系统开展自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4.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工作。向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印发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计划,向市人大代表订送《中国人大》《人民之声》等报刊,帮助代表了解各级人大工作安排和人大工作动态。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工作,会同“一府一委两院”定期为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

25.加强代表履职宣传。依托市主流新闻媒体和河源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生动展现新时代代表风采。加强对代表履职故事、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小组作用发挥等素材征集,加大对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情况,讲好河源人大故事,讲好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故事。

七、加强代表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26.加强代表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切实加强代表工作部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用心用情服务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

27.深化构建代表工作协同联动格局。加强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请示汇报,争取对我市代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坚持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密切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协同,加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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