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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4年第2号总河长令

推动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常态化

2024-11-15 09:48:41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星 通讯员 宋丽平 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何国森和市长、市总河长李勇平签发了河源市2024年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建立“千塘万渠”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令》,推动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落实“市级统筹、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群众参与”措施,推动水塘河道实现水畅其流、水清岸绿之景。

总河长令要求,按清淤对象分类明确清淤重点任务,在汛期摸排影响人居环境、农业生产、行洪安全、生态安全等淤积突出问题;分类统计年度计划清淤总量,建立拟清淤台账,并在汛期结束前制订年度清淤方案,围绕农村水体、城镇水体、江河湖库三个层级,谋划部署清淤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清淤方式,依法依规加强清淤疏浚物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

总河长令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大以工代赈、财政支持、用地保障、污泥处置、产业扶持、科技创新、多元化投融资、社会资本参与等政策支持,加强与省对应单位沟通,制定相关措施和技术指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稳定的河湖管护投入保障机制,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清淤工作。

与此同时,各级河长湖长要将清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调研和检查范围,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将清淤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清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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