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9个检查组检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确保全市各地安全度汛
○本报讯 记者 钟文俊 通讯员 邹菡萏 15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9个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正副秘书长分别带队赴各县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暴雨灾害防御指挥体系机制、预警预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部位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保障等方面情况。
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春球率领的检查组前往连平县上坪镇、元善镇的低洼易涝点、山塘水库、削坡建房点、地质灾害防治点、临时转移安置点,实地检查防御设施设备、物资储备、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等情况,详细了解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三防指挥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防汛责任人在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连平县贯彻实施《条例》及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连平县贯彻实施《条例》及防汛备汛工作,认为连平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防汛备汛工作,体系完善、机制规范、底数清楚、责任明确、措施精准、保障有力。
检查组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防汛备汛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全面健全完善三防责任体系、指挥保障体系、应急联动机制和转移群众管理机制,实现镇、村基层防御工作网格化管理,全力做好应对准备、监测预警、重点盯防等工作;要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镇、村、组、人,落实到每一个灾害危险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合力坚决打赢防汛备汛攻坚战。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素香、徐先龙、钟壬旺、梁伟光、骆超,秘书长何少华等也分别率检查组前往东源、龙川、和平、紫金、源城以及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灯塔盆地农高区,对各县区贯彻实施《条例》及防汛备汛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法治手段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确保全市各地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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