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砖一瓦皆故事 一楼四门诉古今
——永安城见证历史的变迁
■永安城图
明朝万历十四年的《永安县初志》记载了一座位于紫金山南麓的古城——永安城。这座城东临紫金山、西接安民镇。城墙依山而建,周长640丈(约2131.2米),高一丈九尺五寸(约6.5米),底部宽度不足二尺,设有1317个垛口,用于防御。城内有四座城门,分别是东门“永乐”、南门“永丰”、西门“通惠”和北门“清源”,每座城门旁都有一个四方形的碉堡,紫金山上还设有一门大炮,共同守护着这座城池。
永安城不仅军事防御坚固,文化教育也很发达。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孔庙迁至紫金山脚下,学宫随后也在紫金山附近建立,多名官员共同参与建设,包括通判木成奇、推官孙鸣、知县郭之藩等。此后,还修建了先师庙、戟门、棂星门、泮池、明伦堂等建筑。直到崇祯十三年,学宫才迁至县城东郊的传胪里。
然而,这座历史悠久的城池并未逃脱历史的规律。抗日战争初期,永安城遭受日军飞机的轰炸,城墙被炸开了几个缺口。为了居民的安全,战后,城墙逐渐被拆除,变成了今天的环城路。
1 永安城的辉煌与变迁:
从雄镇楼到古城墙
据民国时曾任紫金县参议长的刘尔题所撰的相关文章介绍,永安城水关门的形状和城门一样,都为拱门,但拱门上面的箭楼只有一层。各水门有大木条构成的坚固栅栏和可开闭的栅门,大雨时,暴涨的河水可顺畅通过。
刘尔题介绍,城墙外面上半部是用长约二尺、高与宽各约五寸的花岗石条砌成,约一丈高。上半部包括女墙,用大型火砖(长约一尺,高与宽各四寸)砌成。这些火砖,是分派到各村的砖瓦窑(官窑)烧制的。有的火砖上还印有“XX村”的字样,或刻有似龙非龙的动物。城墙内用长宽高各五寸的花岗石块砌成,厚一丈五尺,外高一丈九尺五寸,内高约一丈。城墙上的内巡马路,又叫马道,宽约一丈,整个城墙的长度约3.7里,即640丈左右。
城墙外面下半部是用长方形花岗石条砌成,长约二尺,高与宽各约五寸,砌到高约一丈;上半部包括女墙用大型火砖(长约一尺,高与宽各四寸)砌成,这些火砖是派到各约的砖瓦窑(官窑)烧制成的,有些火砖还印上有“XX约”字样。永安城依紫金山势而建,东北狭窄、西南广阔平坦,东北筑于紫金山之一半。有东、西、南、北四个城门,每个城门都是用花岗石制的长方形石条砌成的拱门,东、西、北城门上面各有两层楼房,南门则有三层楼房,都是叫作箭楼,又叫谯楼,俗称城楼,辟有洞户,以备发箭防御之用。第一层楼的前后面都有三个大拱窗排列着,在前面(向城外的一面)中间窗的下方,城门的拱门上,嵌入一块直立长方形的青花岗石碑,碑上面正中间刻着城门的名称;南门最初刻的是“永丰门”,后改为“丽阳门”,其它三个门则是清朝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知县胡梦桧看到只有南城门刻有石额,题为“丽阳门”,其它三个城门皆无,他即召石匠刻这三个门题额,北门刻的是“清源门”,西门刻的是“通惠门”,东门刻的是“聚奎门”。
后在嘉庆年间,东门改为“永乐门”,民国二年把东门拆掉,向内部左边的紫金山方向,移上二丈多,正对儒林街,另筑一个东门,仍为“永乐门”,而旧东门则砌成城墙,每个城门的左边,距离城门或近或远,依照地势的高低,都有一个四方形的碉堡,又叫碉楼,后来人们叫它为炮台。
另外,在紫金山顶也筑有一个碉堡,全部城墙共有五个碉堡,即紫金山顶、东门左侧、南门与西水关之间、西门与北门之间,都是伸出城墙直线之外,每个碉堡的面积约有二十五平方丈,是露天的,没有土盖,内分两层,无楼板,开着可向各方向发箭的箭眼。
距离北门右边和距离西门左边各二十丈的地方,均有一个水门,又叫水关,即北门关与西水关,门的形状和城门一样,都是拱门,但拱门上面的箭楼只有一层楼:各水门都有大木条构成的坚固栅栏和可以开闭的栅门,大雨时,暴涨的河水,可以自由流过,不受阻碍。城内有一条小河,叫作北门河,河水从北水关外而来,经过北水关后,向西流到西水关面入秋香江,这河对城内的人用水有着很大的作用。贼匪攻城,城门关闭,不致缺水。北水关与东门碉堡之间的城墙,是盘绕在紫金山上,长约一里余。堡前面有一座两层楼的房屋,叫作雄镇楼,与永安城同时建造的,为雉堞之纲领。明朝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知县杨士化重修后,气势更为雄峻。
清朝顺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知县孟之弄重建,建成两层楼,高达三丈,外部门额有石刻“雄镇楼”三个字,内面悬挂一块木牌,刻有“百尺”两字。在雄镇楼,可以俯瞰全城和远眺城外数十里的地方。
全部城墙总共有1317个雉堞(又名牌或女墙)。一般筑城墙的时候,雉堞的中心是没有开躲子眼的(躲子眼是长、宽、高各五寸的四方眼),这时的城,叫做自城。据说,唐、宋和之后的朝代都有规定,在科举考试中,全国有一人能够考得解元(举人第一名)以上的,才准开躲子眼。但是,领城时地方上已有人中解元以上的,则在建城时,可同时开躲子眼(传说,永安县城在明朝末年,钟丁先中解元后,全部城墙的雉堞才开躲子眼),从这个时候起,永安县城就不是自城了。(永安县未筑城时,自明朝成化年间之前,早已有黄涣、叶应等人考得进士,开县以后,则有黄鼎臣在明朝万历年间中进士;较钟丁先考得解元,早三十余年,应是建城时,同时开躲子眼。)
永安城自清朝嘉庆九年(1804年)批准修城,从嘉庆十二年动工至嘉庆十四年九月完成,用银三万六千两。自建城起至民国三十八年止,共历时379年。
永安县城所在的地点,原来是一个四面皆山,又有原始森林的一块地,是强人牛古都扎营的地方,营寨就是在北门内外地势较高的龙岗和安民镇一带,筑城时,把牛古都一伙赶走。牛古都走后不服气,曾多次侵犯县城,都未得逞。后来,移民逐渐从福建省、江西省和本省嘉应州、长乐县、兴宁县等迁来,移民多了,力量壮大起来,牛古都等才不敢再行扰乱,向东路逃窜到离城较远的地方去了。
县城东北隅有紫金山,为县枕山,西有安民镇山岗,在城西门内,山丘凸起,其上平,是黄壤土构成,纵横十余丈,一说是群众垒起来的,旧时称为秋乡安民镇。北门内外一带,地势较高,叫作龙岗。县城附近有七个村,即矫尾村、狗田村、石头角村、西溪村、并塘村、龙归寺村和堤坑村。
每个城门的内面侧边,都建造一个“卡房”,平时房内住一人,是公职,有薪金,负责管理每天晚上和早晨定时关锁或开启城门。东、北、西三个城门和北西两个水关,平时每天晚上起更关锁。每天傍晚七时,在县衙门口,两个县勇吹长喇叭、一个人打有节奏的鼓,叫作起更,南门因近市场,三更才关锁城门,早上天亮后,即开城门和水关。此外,“卡房”里的人还兼打更工作,叫作更夫。例如住在北门“卡房”的,兼管北水关并在北门内每一条街晚上打更;住在西门“卡房”的,并在西门内每一条街晚上打更;住在南门和东门“卡房”的,只在南门或东门一条街晚上打更。有匪攻打时,所有城门到水关,日夜都关闭着。永安县成立之后,各地时有变乱,离县城较远的地方,设有分城,有些遗迹现还仍存。
刘尔题在1988年时已到老迈年纪,但仍记得当时打更情景:起更时,在县衙和头门口,由两个县勇吹长喇叭,并有节奏地打鼓。因南门靠近市场,很晚才关锁城门。各门的更夫,要负责各片区每一条街的打更。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紫金县拆城墙沿街商铺,今仅剩西北部不足100米的一段残垣和城内的古老街道。
据刘尔题记录,自建城起,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止,共历379年,整个城和一切古代建筑如孔圣庙、明伦堂、考棚和所有庙宇等,都保持完好,没有受到破坏。
明崇祯九年修缮永安城时,河源县康禾人诸赞明慷慨解囊,捐款修了80余丈的永安城墙。永安的沈县令、河源的葛县令,都给他颁了匾额,以示嘉奖。
时至今日,永安城已基本不存,遗址在今紫城镇紫金山,城基即今天的环城路。
2 永安城的忠勇护卫:
雄镇楼与碉堡
明隆庆五年(1571年),永安城建好后,司法官员——推官丁士髦,牵头修筑了雄镇楼。
这雄镇楼堪当其名,“气势雄峻,为雉堞纲领”。楼中悬有一面大鼓,五夜鸣之,声闻二三里,远近都能知道当下的时辰。
这楼初建时比较狭窄,后经一代代修建,扩大了规模。万历三十九年,知县杨士化重建。明崇祯十六年,知县龙文正又扩大了一些。清顺治十七年,知县孟之麟重建。清乾隆十九年,知县王绾继续扩大规模,高有三丈许。
楼前外面的石匾额,就刻了“雄镇楼”三字,内有木匾,题曰“百尺”。
登斯楼也,则环城十余里,永安山川,了然在目。
不过,明朝初建的雄镇楼究竟建成啥样,到清道光二年三修县志时,已说“其形制不可考”了。这一年,雄镇楼已“岁久将颓,当事遂拆而狭隘之,鼓亦废”。
清道光二年(1822年),留存200多年的雄镇楼也被拆了,鼓也没了。
刘尔题介绍,城墙之上,共有5个碉堡,又叫碉楼,人们也称之为炮台,各在紫金山顶、东门左侧、南门与西水关之间、西门与北门之间,都是伸出城墙直线之外的。
碉楼不算小,面积约有二十五平方丈(3.33米等于1丈),二层,无顶,设有大小不同的箭眼,可向外发箭。
这碉堡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百年前的一西方传教士给拍摄了下来,给了碉堡一个特写。大概摄于1895年至1907年期间的两张老照片上,田畴道路之外的光秃秃的山上,仍有保存完好的城墙与碉堡。二三层的砖石结构,高约8米,小小的射击口,有附属的矮小建筑,城墙上雉堞绵延,城墙一直蜿蜒很远。碉堡前的阴影中,有两个县民好奇地看着正在拍摄的传教士,其中一个赤着上身。碉堡中还有个人在偷看摄影师。
民国时期,也曾在紫金山上建过碉堡,后被拆除了。
3 永安城的烽火:
土著与客民的争端
随着流民“递相呼引,蚁聚蜂屯”,与“土著之民”之间的摩擦也逐渐加剧。根据志书记载,惠人田租, “斗有加一二至加五六者”,流民为此讼之官府,官府支持了流民的要求, “遂减斗徇之”,引起土著的不满。同时也发生一些流民“劫辱人家”“偷牛盗马”等事件,而“土民畏懦,不敢控诉”。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 ,两广都御史陈大科发布檄文,下令当地官府“拘客民入约”。檄文指出:“流 人即吾人”,他们之所以“悍然冥行不顾”,是因为“无以约束” ;“所以束约而整齐之之要,莫若重乡约之法”。因此,要求本府官吏“即查各属县客户繁移之处,务令着实修举乡约之法,督各招主将各客户俱赴附近约正处报名编管,有如作奸犯科如前项者,许约正据实开报到县,以凭拘审。事情小者,许约正从公径自处分”,希望通过此举,达到“行之既久,彼虽实繁有徒,将渐入吾条约准绳之中,自有以折其气而慑其党”的效果。檄文中还要求对约正加强监督: “如果奉公守法、众情遵服, 官府不妨假之词色,稍优接之,以明任使;如有因而恣肆扰众者,即随之以三尺之法,毋贷也。”
官府推行乡约,目的是加强对外来流民的控制。志书认为:“乡约虽似可行,而未必见重,徒令约正、副等受累。故贤者避而不为,流移之党无所拘系,甚可忧也!”
■本报记者 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