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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

初心如磐 不断书写人民满意答卷

2024-09-29 15:39:32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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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官”正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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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在“法院开放日”参观市法院并接受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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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来”调解室开展案件调解。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市法院赓续奋进,逐梦而行。

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融入“百千万工程”建设进程,以法治之力护航“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提出19项重点任务92项司法措施,服务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河源样板。

主动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具有河源特色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模式,以严密法治筑牢绿美生态屏障,以司法新动能助力“绿富双赢”,赋能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河源样本。

深入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抓实抓细“全链条”多元化解工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河源实践增添动力。

立足审判职能,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司法助农促振兴

护航“百千万工程”

惟创新者进。市法院赋能“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司法助农跑出“加速度”,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7月,盛夏时节,也是连平鹰嘴蜜桃成熟季。“法官,这个月的鹰嘴蜜桃订单飙升,民宿也爆满。”桃农谢某接到法官询问能否按期向银行还款的电话后,当即表示一定如约履行。谢某在创业过程中,因资金困难无法如约偿还银行贷款,被诉至法院。办案法官反复和银行沟通,银行最终同意谢某先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从今年8月到明年8月分三期还清欠款。

连平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核心产区设立“法润桃源”法官联络点,为涉桃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使鹰嘴蜜桃产业链纠纷成诉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近三年,在核心产区诉前调解涉鹰嘴蜜桃案件163件。为预防涉鹰嘴蜜桃产业链产、供、销、运各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连平县法院还从行业监管和地标产品保护两个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为鹰嘴蜜桃产业保驾护航。

群众的司法期盼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9月,在广东省唯一的国家猕猴桃生产基地县和平县,一串串猕猴桃挂满枝头,长势喜人。和平县法院主动靠前服务,保护“和平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助力“百千万工程”纵深发展。如何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避坑”?如何防范电信诈骗,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如何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平县法院普法团队用“唠家常”“摆摊”等形式,为果农送上“法治礼包”,解锁这一项项技能,引导果农果企增强法律意识和品牌意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护好“和平猕猴桃”这张金字招牌。

茶产业是紫金县支柱产业,更是实现“绿富双赢”的产业。紫金县法院把司法服务保障茶产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聚焦茶产业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为涉茶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立、审、执衔接,实现涉茶纠纷快审快结。在紫金客茶谷挂牌成立“茶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司法服务点”,建立“法律宣传+案例释法+风险预防”三维问需机制,积极构建涉茶纠纷“一站式”联动联调工作体系,就地化解产业领域矛盾纠纷11件。广泛深入茶园、茶企、茶厂走访调研22次,“点对点”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多元司法服务53次,着力提高茶企、茶商、茶农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护航茶企增效、茶农增收。

2023年以来,市法院紧跟市委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出台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19项重点任务92项司法措施,以“头号工程”力度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助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河源样板。各县区法院推行“特色产业链+司法服务”模式,建立油茶、鹰嘴蜜桃、蝉茶等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审理涉“三农”纠纷457件,支持灯塔盆地争创全省首个国家农高区,助力“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油瓶子”“出山入湾”。

全国人大代表、东源县三红糯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肖丽梅表示,近年来,市法院锚定绿色崛起使命,立足执法办案,助推良法善治,全力护航“百千万工程”实施,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值得点赞!

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绿美河源

绿色是河源最鲜明的底色。新质生产力就是绿色生产力。市法院奏响绿色发展最强音,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筑牢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法治屏障。

新丰江水接万绿湖,一江绿水,宛如一块夺目的翡翠镶嵌在河源大地。8月,东源县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在新丰江源城区凉帽山河段右岸开展河道巡查及案件回访,只见河边渔船停歇,居民在亲水步道散步休憩,周边再无乱搭乱建现象。此前,苏某某擅自在此搭建设置了5座网排养殖设施,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并罚款6万元,苏某某提起诉讼,被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并构建“河湖长制+河湖法官”协同机制,努力筑牢河源河湖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强化依法治水,共护河湖安澜。

全市法院围绕服务绿美生态建设等6项15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万绿湖、灯塔盆地、河源国家高新区等地调研,摸清河源绿色发展优势,找准找实护航河源绿色崛起的切入点、发力点。

筑牢法治屏障,创新森林资源协同保护新模式。健全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严惩破坏森林资源、濒危物种等各类生态环境犯罪52件111人,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902万元,朱某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省法院典型案例。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在生态重点敏感区设立12个“森林法官”工作室,促进司法审判与林业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建立白溪生态保护研究基地,探索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创新举措,妥善处理涉林分改造、林相提升纠纷,推动13万亩桉树纯林改造,助力“腾桉换茶”打造大湾区“油瓶子”。

整合多元力量,打造新时代依法治水新样本。构建全流域治水护水模式。联合广州、深圳、韶关、惠州、东莞等5个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东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经验做法被省法院推广至韩江、西江、北江全流域,并在202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推介。坚决扛起“粤港水塔”使命担当,构建长效化治水护水模式,制定《水资源司法保护意见》,联合开展保护水源地、增殖放流等行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打击非法养殖等污染水源地行为。推行全方位治水护水模式,聚焦万绿湖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设立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快速化解旅游纠纷25件,筑牢“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法治屏障。

主动融入基层治理 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8月27日,东源县法院依托“1+6+N”机制,在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现场普法的同时还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这样的改革创新已经成为全市法院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新常态。炎炎烈日,办案法官奔走在乡间田埂,就是为司法情怀作出的最好注脚。

全市法院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市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一揽子处理破产衍生纠纷,保障购房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900多名购房者起诉风险。源城区法院运用“首案示范裁判+联动职能部门化解”模式化解问题楼盘纠纷,避免9000余件纠纷成讼,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为了保证问题楼盘、金融借贷、道路交通、婚姻家事这四个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龙川县法院分别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共同搭建了诉调对接平台,今年以来,通过诉调对接平台诉前调解受理案件173件,诉前调解成功121件。

客家传统文化是富有地域特色的宝藏,市法院提炼文化精华,与当地基层治理体系、多元解纷机制等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展现强大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在市法院的指导下,和平县法院结合本土“和文化”,总结矛调中心工作经验,培育形成“和和来”调解法,推动设立“和和来”调解室。今年以来,运用“和和来”调解法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8件,工作方法被南方+等媒体广泛宣传。紫金县法院创新“禾坪说事+驻镇法官+驻村法律顾问”基层治理模式,百姓说事、顾问说理、法官说法,入选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紫金县法院龙窝法庭总结“客家擂茶调解法”,获评全省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先后被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报道。此外,东源县法院灯塔法庭推进落实“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积极打造基层治理“前沿阵地”,被评为广东省“最美人民法庭”;市法院“一庭一品”改革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3780件,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2108份,同比上升80%;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保持下行,同比下降6.14%。

市法院深度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抓实抓细“全链条”多元化解工作,着力提升了全市法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能力水平,为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河源实践增添动力。

河法童行 法润少年

9月,紫金县法院圆满审结一起外祖父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依法判决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以司法温情撑起守护花蕾成长的保护伞。

近年来,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运用“寓教于审”工作方法,自2022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4件314人。实行圆桌式审判、社工关护、社区矫正评估与矫治、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办案制度,为未成年当事人驱散“案件阴霾”。积极开展“判前+判后”全流程法庭教育300余人次,对真诚认错悔过的18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宣告缓刑。

承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体系试点改革,综合运用社会观护、社工帮教、心理测评与疏导、诉讼教育引导等方式,构建起教育帮扶、心理帮扶、法治帮扶、资金帮扶、社工帮扶的“五位一体”司法帮教体系。判后回访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120余人次,帮助了2名女童转学安置、1名女童变更姓名并迁居,为65名未成年人争取经济赔偿,申请司法或社会救助金40.2万元。和平县法院对一起盗窃罪未成年被告人叶某某进行持续跟踪帮教,彰显司法温度,该案入选省法院与省妇联联合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打造“河法童行”品牌,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开展涉未成年人工作问题短板排查,向涉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的酒吧、宾馆等娱乐休闲场所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敦促、协调跟进主管部门加强重点场所和问题整改清源7次。针对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学校开展“反校园暴力”等法治教育。在报纸上开设《学法课堂》栏目,编发《与法“童”行 呵护“未”来》普法漫画册,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深化以案说法,答疑解惑,“河法童行”普法品牌效应日益凸显。选任9名法治副校长、8名校园法官、40名普法讲师组成“少年护卫队”,深入学校、社区、村街巷口、游乐园等地,创新开展法治游园会、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38场次,7000余名师生受益。

■本版组稿/摄影: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朱小巧 陈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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