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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如磐担使命 守正创新谋新篇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2024-01-30 10:10:03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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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绿湖的湖光山色。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擦亮河源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核心提示

葳蕤春华满载归,硕果盈枝又一年。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中心大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紧扣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效和影响力,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厚植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一件件立法项目、一次次视察调研、一条条意见建议、一桩桩民生实事,凝结的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的责任担当,彰显的是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紧贴群众呼声期盼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回首方知行渐远,登高振奋再向前。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承载着人民的新期待,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以新担当新作为助推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强化监督 服务大局彰显担当

人民关切所系,改革发展所需,就是人大监督所至。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审议法规草案2部、通过1部,开展专题调研3项、执法检查2项,组织代表集中视察3次,作出决议决定14项……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大局,聚焦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法定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工作中留下坚实足迹,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监督成绩单。

推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头戏”。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以首位担当、头号力度推进“头号工程”,制定全面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谋划实施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市“百千万工程”副总指挥和4个驻县区指导组组长,把市委工作要求督导落实在一线;认真落实市领导同志联镇包片抓落实机制,帮助挂钩乡镇推动乡村振兴、解决民生问题等。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强化人大对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把计划执行情况和经济决策的实施放在监督的突出位置,推动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增长,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反映群众诉求,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自2021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化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办理,督促政府兑现承诺。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共拨付资金44.53亿元,27项具体任务全面完成,新建公办幼儿园11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560个,城镇新增就业25089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725人,办理工作测评均获“满意”评价。

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跟踪监督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检查组5次深入项目整改现场督导,17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开展《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9.2%,排名全省第二,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听取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组织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擦亮河源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法治引擎 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党委最重视、老百姓最关注、现实最需要的问题,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使地方立法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作为河源市首部实体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自2017年3月6日施行以来,为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提供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该条例需要通过合理修改,强调恐龙地质遗迹的整体保护、增加合理利用、加强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环节,成立修法专班,开展立法调研,扎实推进修改审议工作。

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又将地方立法落到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上,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根本路径。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新丰江水库水质有关方面立法,组织调研组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各地先进立法经验,为我市新丰江水库立法提供借鉴参考。目前,调研和起草工作正依法有序推进。

法治前进一小步,城市治理推进一大步。为大力提升城市社会文明程度,创造高品质城市生活,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河源大局急需、城市治理急用,高质量、高效率制定《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力支撑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城市文明镌刻新标尺,为市民行为定出新规范。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宽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召开8场座谈论证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等对条例草案逐条研究,切实把好立法政治关、质量关、民意关,并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备案审查是立法工作的延伸,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必答题”。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握法治之“锁”,在全省率先完成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协助市委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市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10件;督促纠正1件;依法处理公民审查建议2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人大决议决定,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守正创新 建优建强人大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四个机关”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上下联动为抓手,推动人大自身建设提质增效,更好彰显人大工作的有效性、影响力和可感度。

在坚持上下联动中凝聚发展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发挥好省级专项经费的支撑作用,把准定位、同题共答,形成上下联动、融会贯通的高质量发展工作格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推动下,县乡人大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如东源县顺天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参选首届“广东群众最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源城人大创新开展“家站室”+“掌上联络站”工作模式,和平人大推行“阵地+五全”代表工作法等,均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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