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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河源灾异录

2023-10-29 18:01:13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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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置于北门马屋的石狮。民间传说石狮有除邪辟恶镇宅之作用。摄于上世纪50年代,现藏源城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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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上坪镇三洞村一废庙里发现的明万历十年铸文铁钟,上有二龙交蟠纽。 (原图载《古邑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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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河源上城东门原为内向,清代陈张翼改为大东向东。此为近年复建的上城东门。 凌丽 摄

核心提示

明代276年间,河源史料记载的各种灾异层出不穷,对河源的城建、风俗等方面有着很大影响。

■本报记者 凌丽

明代河源人怎样应对自然灾害

在蒙昧的远古,直到科学尚未昌明的清末,关于自然界的各种天象、灾害,都被纳入“天人感应”之说,认为可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周易·贲·彖传》)因此,灾祥对应着人,尤其是君主的德行,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说:“五星合,是为易行,有德,受庆,改立大人,掩四方,子孙蕃昌;无德,受殃若亡。”汉元帝时,中书令石显颛顼,京房上奏,曰:“《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视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已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春秋》所记灾异尽备。陛下视今为治邪,乱邪?”人们认为,种种灾异都是对君主的示警,君主的失德行为,必须加以纠正或改正。

明代,河源史料记载的各种灾异层出不穷,对河源的城建、风俗等方面有着很大影响。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人们通常会采取一些手段来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一是祭祀和祈祷。古代人相信神灵,会通过祭祀和祈祷的方式祈求神灵保佑,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这些祭祀和祈祷活动通常会在重要的日子或特定的季节进行。明代河源与各地一样,建有风云雷雨山川坛祭祀台。二是建筑防护设施。古代人会通过建筑防护设施来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如修建堤坝、挖掘湖泊和灌溉系统等水利工程,以及在房屋周围修建护墙和排水设施等。明代河源县曾因此开挖了鳄湖。三是改变农业种植方式。古代人会通过改变农业种植方式来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如种植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作物,采用轮作制度等。四是搬迁。如果一个地方经常发生自然灾害,人们可能会选择搬迁到另一个地方,以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如明代河源县下城为避水患,迁回因为避盗患的上城。

灾害与城建:迁城避水、开挖鳄湖

古代灾异和城建之间有着紧密联系。城建不仅要美观坚固,还要考虑抵御自然灾害,观测天文现象等。当雷电交加、狂风暴雨之时,城墙可能会被冲毁、城门被淹没,导致城市陷入混乱。一些灾难如地震、洪水等,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影响。所以,当时的城建必须考虑如何抵御这些自然灾害。

城墙的建筑材质必须坚固耐用,以便在灾害发生时能够为城市提供足够的保护。比如,河源各地常见的用石灰、糯米和黏土制成的三合土,就是一种非常耐用的建筑材料。另外,城市公众场所、私人建筑,需要建设排水系统,防止暴雨季节水浸水淹。

河源的下城,因明初为避盗扰而建,河源最初的城——上城废弃了200多年。但下城地低,每有大雨、暴雨,就汪洋如海,城中庐舍被淹,水患频繁,平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明隆庆五年初夏,下城遭遇特大洪水,洪水退后又发生瘟疫,两相夹击,下城死亡200多人。惨痛的灾祸过后,河源邑人想到将城迁回上城,经过几任官员与民众齐心建设,终于在明万历十一年正月初六(1583年1月29日),县衙正式迁入上城,众人也在上城安居了下来。从此,河源县上城、下城并峙。

源城区上城鳄湖的开挖与水患有关。鳄湖开凿于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又称东门塘。元末明初,河源数遭水患、寇患,待鳄湖修成后,“绕城之西而环其北,汇其东为鳄湖”,可以成为护城河,“历千数百年而无患”。正因为出于这样的考虑,陈蕖支持兴建鳄湖。万历年间,李焘又使人引桂山水经泷下、万年基桥、木棉塘注入西门塘、北门塘和鳄湖,形成环城湖池,百姓名湖曰“制府湖”,以纪念制府陈蕖。

同治年间的鳄湖,景色极佳,被推为河源胜景的第一美景:“有桥,中有上墩,旁有沙渚,近九曲排,青葱笼竹木,湖水澄泓,顾盼之间似乎莫测其涯。涘者而且沙鸟渊鱼,牧童樵妇络绎其间,朝暮四时各有意趣。半村宇郭,妙极自然,允推河源名胜第一。余新增八景,以鳄湖青曲传之,夫为前人所表著,而欲后人之心领神会也。”

祈祷风调雨顺的各类祭祀场所

此外,古代人还利用城建来观测天文现象。比如,很多古城都有“观星台”,用来观测日食、月食等天文奇观。这些观测结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宇宙的规律,预测自然灾害。明代各地都有社稷坛、先农坛、邑厉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坛”是古人用于祭祀天、地、社、稷等的台型建筑,算是各地城市的“标配”。

现今河源市管辖各县,在明代多建有风云雷雨山川坛,如龙川县的在县南三里,和平县的在县东一里,河源县的在县西二里,连平州的在城西郊二里许,都离城极近,方便祭祀。

社是土地神,稷是五谷神,两者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根基;各县都设有社稷坛、邑厉坛(县官主祀,公祭本县无祀的“鬼魂”)。如河源县的社稷坛在县西北一里,邑厉坛亦在县西北一里,是相邻的两个祭坛。连平州的社稷坛在城北郊,州厉坛在城西隅。和平县的社稷坛在县西二里,邑厉坛在县北一里。各县的四坛今已无存。

在洪灾水患中有所作为的官员,如在明代河源迁城过程中出了大力的林大逋、曾守愚等,以及为重建上城而竭力奔走的李焘之父李学颜,被人们铭记至今。

另外,古代风俗的形成与灾异的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些古代风俗是人们为了祈求平安、丰收、健康等而创造的。当发生自然灾害时,人们会认为是天神发怒或鬼魅作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消灾弭祸。这些措施可能是进行祭祀、祈祷、献祭等,以祈求神灵的保佑。明代河源人崇拜天后,期冀水上交通安全。灾异还可能影响人们的服饰、饮食、节令等方面,形成一些独特的习俗。古代风俗和灾异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人们通过各种方式来消灾弭祸,形成了许多奇特的风俗,而这些风俗反过来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这些风俗有的流传至今,有的在时间的长河中已慢慢消亡。

据古代文献中记载,灾异被视为上天的警告或惩戒,用以揭示官员的失德行为或不正之风。当出现自然灾害时,官员们通常会被要求反省自己的行为,检视是否有失德之处。嘉庆版《龙川县志》专有祥异一章,对灾异之事颇有深刻认识:“今者嘉禾瑞颖年复年,甘露醴泉现而数见,视为寻常事耳,奚足异。然流虹走电,卜年卜世,洵为盛世之休徵;即晦蚀阴霾,或伏或愆,亦作省躬之鉴诫。”认为祥瑞或灾异并不足为异,但亦可作为“鉴诫”。到了清末,人们对天象、灾异已有了新的认识,但在言论极不自由的封建社会,借灾异来进谏、改善朝纲,仍是一种好的手段。如1882年9月12日《申报》发表的《恤刑所以弭灾说》,批评州县官员“凡遇讼事,动辄以敲扑从事,逼令成招”“安得而不召天灾也”。他列了各地地震、洪灾、彗星现、日月食等“灾异”,借此建议当朝改善政治,“察吏安民,除残酷之风,而大溥仁慈之化,以此感召天和”“天心或可稍转,民气或可渐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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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龙川县灾异录

■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彗星见。壬辰元江西行省左丞何真降。《通志》:四月朔,彗星没,盖何降附之兆。

■成祖永乐三年(1405年),大水。

■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大水。二十一(1485年)年,大水。

■孝宗宏治十一年(1498年)大旱。十六年(1503年),春三月陨霜。十八年,大水。

■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年),春二月雹。

■世宗嘉靖三年(1524年)秋八月夜,大风,扬沙走石,拔树坏屋。四年夏四月,大旱。七年春三月,雹大如鸡子,迅雷烈风。八年(1529年)夏旱秋涝,大饥。时潮郡荒甚,米斗钱二百。龙因多运而竭,价浮于潮,民有赖竹实以活者。九年大旱,时连年发虫,毛黑,食松,叶尽而立枯。冬月作茧松枝上,冬末乃化尽,故频年米贵。十年,夏四月大水。十二年(1533年)冬,坚冰。间有雹,大匏,树木摧,鸟兽搏死。十三年,螟禾自僵死。十六年(1537年)夏六月,大水,东坝坊室庐飘荡,溺者几百人。相传水之大,前此未有也。十八年秋九月,无雷而震。

■世宗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秋八月不雨,至明年春正月雨。二十三年(1544年)春二月不雨,至六月雨。二十四年(1545年)春荒,民食芋蕨。二十六年(1547年)春二月,大雨雹。二十七年(1548年)夏四月大雨水,冬十一月雹。二十九年(1550年)春二月,大雨雹,和平尤甚,杀羊牛甚众。三十年(1551年)夏六月大水。三十一年(1552年)春,大雷雨。四十二年(1563年)夏五月,大水。

■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夏,大饥,斗米二缗,转沟壑者甚众,贫家子女斗米可鬻。秋九月,北门外民邹羾失火,延至城中,民居十毁其六,或越数家而突起者,焚死甚众,伤者无算,哀声彻天,学庙俱毁。

■穆宗隆庆五年(1571年)五月大水,视嘉靖丁酉(1537年)涨增三尺,城内土屋溃尽,东坝一带民居漂没无余,土崩过半,诸山乡谷有全崩者。

■神宗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恒雨,逾年三月乃止。

■弘治十八年(1505年)夏,龙川大水,淹浸五日,舟从城过。居民沦没,岸崩数十丈。

(载嘉庆《龙川县志》)

明代河源县灾异录

■天顺六年(1462年),江水暴涨入城,河源学宫倒塌。

■成化十九年(1483年),地震。该年是癸卯年,人称“癸卯地震”。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河源大水。

■弘治十八年(1505年)夏,大水,淹浸五日,舟从城过,民居沦没,岸崩数十丈。

■正德八年(1513年),河源县蝗虫灾害严重,蝗食禾尽。

■隆庆五年(1571年),五月,河源河水一日夜忽涨三丈,冲破房舍,溺死一百多人,有全家覆灭者。洪水后,瘟疫流行,又病死百多人。兵备副史王化、邑绅李学颜等议复古城(上城),以避水患。知县林大逋集工先筑四门城楼及北城墙百余丈,建县署于城西隅东向。

■万历十年(1582年)五月,东江河水骤涨,蓝溪、义合山洪汹涌,山泥倾泻三十余丈,溪谷塞复压田地千余亩,城内外房屋漂流不下千间。是年,大水后,知县汤民仰始与居民迁入新城(上城),自此,两城并峙,其在东近江边的地形低,谓之下城,也称旧城;其在西边的地形高为上城,亦称新城,其实新城是最古之城基。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河源大水,沟瘠者相望。

■天启元年(1621年),槎江出现怪鱼,形如母猪,长3尺多,浮于江中。

(载同治《河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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