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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2024年河源检察机关工作亮点回眸

2025-01-22 10:15:02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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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企业家代表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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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温度暖民心,当事人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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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在维护法律公正、预防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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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检察机关助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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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在河源高级中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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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

核心提示

年光如箭去,新岁起华章。在过去的一年,河源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法治河源、平安河源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进提质。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11件,23个集体、44名个人获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生态检察、提升法律监督刚性等检察品牌影响力日益提升,获《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124篇次。

亮点1

党建高质量与业务高质效深融互促

★关键词:深度融合

实施《打造河源检察品牌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全市检察机关共打造30个党建和业务品牌,党建经验在市模范机关暨“四强”党支部建设成果展上推广,2个党支部分别获评全市“四强”党支部和“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监检协作和检察侦查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亮点2

厚植法治沃土,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提振信心

坚持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2024年,河源检察机关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5人,起诉破坏公平竞争和侵害企业权益犯罪41件。联合公安机关清理经济类犯罪“挂案”57件,对企业涉经营类犯罪的、决定不起诉61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某科技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获评广东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共受理涉企反映和投诉81件,有效帮助80多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事例、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亮点3

谋民生福祉,

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关键词:检察温度

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职权更实融入“百千万工程”,以高质效履职,彰显检察温度。加强对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养老诈骗等犯罪296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43.6万元;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人,协助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向因案致困的130名六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1万元;办理困难妇女离婚纠纷案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持起诉民事案件15件。坚持以个案办类案,推动解决紫金县17名“黑户”人员落户难题,助圆落户梦,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亮点4

“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影响力

进一步拓展

★关键词:绿美河源

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2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件,针对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问题立案监督65件,依法保护被占用、破坏耕地526亩,督促复耕复种高标准农田2129亩。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查等,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依托公益诉讼专项资金,打造东江国家湿地公园、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开展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助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聚焦强化河湖管理,立案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29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

“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全市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

亮点5

合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关键词:零容忍

对未成年人涉嫌严重犯罪的,坚持零容忍,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共批捕164人、起诉216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148人、决定不起诉10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85人。与市监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河源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推动将KTV、电竞酒店、剧本杀等纳入强制报告主体范围。全市78名检察官担任88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派出85名“检察官妈妈”结对关爱105名留守、困境和单亲儿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8场,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8万册,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河源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获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肯定。

亮点6

靶向监督让“老有所养”更安全

★关键词:守护“夕阳红”

联合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市47家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督促消除风险隐患88处,与市民政局推动建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用心守护最美“夕阳红”,该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事例。

亮点7

法律监督质效新提升

★关键词:数据赋能检察监督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筑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防护墙”。连续两年向市委报送“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推动河源执法司法机关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加大数字检察工作力度,围绕办案监督加快集聚政法、政务和社会数据,助力检察监督插上“科技翅膀”,共运用67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成功立案145件,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全覆盖,数据赋能检察监督进一步彰显。

刑事检察进一步做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案件479件,移送侦查机关48件。吴某龙等人敲诈勒索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刑事执行检察进一步做实。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实质化审查1339件,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变更刑罚执行194人。民事行政检察进一步做优。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含行政非诉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8份,采纳率100%。办理的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做好。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1件,立案26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8份;提起公益诉讼28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起诉索赔食品药品领域损害赔偿金2.3亿元。

亮点8

着力提升社会善治效能

★关键词:件件有回复

积极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运用好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四联机制”,全市75名检察官进驻101个镇(街)综治中心,协同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对1050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

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0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亮点9

推动《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

条例》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关键词:保护恐龙地质遗迹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办理全省首例非法贩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鉴于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迫切需要,在《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提出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的意见,得到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并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批准通过。

亮点10

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坚实

★关键词:争先创优

落实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三年规划,建立全市检察人才库,评选业务专家、青年骨干等专项人才24名。23个集体、4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涌现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等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基层争先创优,“小龙宝”“和检护农”“桃心未检”等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获得社会认可。

■文/图: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邓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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