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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打造人民法庭新枫景

2024-04-18 09:47:2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朱小巧 陈碧霞 前日,市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强基导向,围绕中心大局,强化能动履职,紧贴客家文化,推进“一庭一品”创建,形成党建引领型、基层创新型、调解优先型等人民法庭建设的河源样板,服务“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涌现出广东“最美人民法庭”灯塔法庭、全省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龙窝法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忠信法庭、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田伟恩、广东“最美基层法官”黄远青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争”的意识,焕发“争”的斗志,咬定“争”的目标,拿出“争”的行动,提高“争”的本领,壮大“争”的声势,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奋斗姿态,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河源样板。

会议要求,要聚焦政治建设,讲政治顾大局,落实落细领导联系挂点人民法庭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聚焦执法办案,精审判强保障,妥善审理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营造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文明新风尚。要聚焦源头治理,促善治提效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1+6+N”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凝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聚焦非诉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形成“党委统揽、关口前移、一站解纷、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争议解决格局。要聚焦群众工作,主动走访调研,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判后答疑等,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愁难盼问题。要聚焦基础建设,持续推动审判资源向人民法庭下沉,强化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实绩实效。

会议要求,要锚定争创目标,加强谋划部署,通过打造先进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营造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浓厚氛围。要抓实抓细考核指标,既要做实规定动作,也要做细自选动作,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夯实人民法庭人、财、物保障。要因地制宜发挥地域优势,总结推广“庭所共建”“擂茶调解”“饶让调解”“禾坪说事”“和和来”等诉源治理品牌,加快打造一批亮点突出、辨识度高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标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河源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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