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检察机关:
开启司法救助金灵活托管新模式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肖玲玲 邓莹莹 近日,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等司法救助对象进行了回访,了解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河源检察机关开启司法救助金灵活“托管”新模式后,更加注重“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检察服务理念,延伸检察人文关怀,及时掌握被救助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
去年年底,市检察院与紫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经审查,救助申请人系原案被害人的3个子女,其父亲因遭受他人故意伤害导致死亡,其母亲系肢体残疾,并检查出患有恶性肿瘤,需治疗。其中两个申请人分别是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均无劳动能力,另一个申请人系在校高中生,他们的家庭生活主要依靠其父亲收入来维持。
市检察院与紫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办理案件。鉴于3名申请人无人监护的问题,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两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多次与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就分期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相关事宜进行沟通研讨,共同探索建立“托管+分期”救助机制,建立救助金使用台账,委托村委对司法救助金进行提存、代管、发放,保证救助金用到实处。同时,申请人承诺保证每月发放的救助金均用于生活、学习开支,接受检察机关和村委会对救助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日前,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被救助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救助金监管使用情况,并到被救助人家中进行回访,详细询问了被救助人及其家人的身体状况、救助金使用情况、现阶段主要生活来源等。
据了解,2022年,河源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3件,发放救助金188.97万元,并探索总结出一条有特色、出成效、齐参与的“造血式”司法救助之路,积极联合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综合采取多种举措给予多元化救助,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工作格局,持续传递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