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目录更新
符合运输要求上高速公路不用钱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通讯员 张冠群 邬仕金 “以前拉苹果蕉走高速公路是不能免费的,现在好了,只要符合运输要求,拉苹果蕉、大蕉、金香蕉都可享受免费了,大大降低了我们的运输成本。”近日,拉载着苹果蕉的货车司机潘先生,从广西云表到达广东交通集团所属的粤赣高速,根据最新政策,在河源出口享受了645元通行费减免的优惠。这对长期从事水果运输、每月需往返广西与广东十多次的潘先生而言,每月可节省几千元的运输费用。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照“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吸收合并了此前一系列通知对目录的增减调整,增补了个别市场需求量大、与目录内产品名称或外形相近、区分难度大、经常出现争议的品种,并对目录原有品种按照学名进行了规范表述,对存在问题的名称进行了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除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补充完善外,《通知》还进一步统一规范了“鲜活”“深加工”的判断标准及“整车合法装载”的查验标准。同时,针对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时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现象,延续并重申了关于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有关规定,即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 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
惠河、粤赣高速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司乘朋友可通过查阅交通运输部等官方平台及咨询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等方式,深入了解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要求、判断标准,避免因政策理解不透彻、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确保“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实施,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