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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 守护“钱袋子”

2022-08-24 09:32:58 来源:河源日报

骗子诈骗的手段多样,各种骗局花样百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为此,本期《律师说法》邀请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彦红律师为我们进行反诈防骗普法宣传。

记者:常见的骗局有哪些?请列举案例说明。

李律师:比如所谓的刷单返利、投资理财、保险代办、养生保健、迷信施法等。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浦江天平”公布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件中的诈骗手段便是营销“高大上”的理财产品引诱老年人投资。

案情简介:被告人蔡某某为上海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该公司表面上以养老投资等项目为主要业务,实则虚构了投资养老院、认购养老床位等需要资金的事实,谎称可以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并以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方式骗取钱款。经审计,在蔡某某任职期间,该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7亿余元,未兑付金额为2.4亿余元。2020年9月,法院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对邵某某等7名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刑处理。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实体项目及具体经营,以及对筹集资金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被告人蔡某某系该公司行政财务人员,并不具备与实际控制人共同诈骗且非法占有筹集资金的主观故意,但仍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总金额负责。因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某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其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退赔情节,依法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继续责令退赔。

记者:市民如何提升反诈能力?

李律师: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谨慎参加刷单返利、网络贷款等可疑活动;不轻信陌生电话和陌生短信,不轻易付款转账,不拖延报警处理。另外,可下载官方反诈APP、关注相关新闻或案例,有利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反诈防骗能力。(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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