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市民文明养犬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有的市民放任没有牵绳的狗在草坪玩耍 冯晓铭 摄
■本报记者 许竞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逐渐成为常见的事情。但与此同时,遛狗不牵绳、不约束、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不少市民表示,不文明养犬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爱犬有个人“自由”,但不应该造成别人的负担。
不文明养犬行为
带来不良影响
近日,记者发现我市一条题为“咬不撒口”的视频在抖音社交平台的推荐区内火爆。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不少市民表示,牵绳的宠物狗都如此难以控制,要是遇上不拴绳、不可控的宠物狗,将给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市区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也常见不文明养犬行为。市民叶女士告诉记者,她常常在散步时看到有居民遛狗,大多数是没有拴绳的,还让狗狗在草坪上、马路上随地大小便,偌大的公共场所宛如“露天厕所”,让她感到十分不适,“很多家长带孩子到公园广场玩,小孩探索欲是很旺盛的,可能会凑近逗玩宠物狗或者好奇触碰宠物粪便,在没有拴狗绳制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扑咬,孩子完全没有抵抗力,大人也很难第一时间避免危险发生。”叶女士说。
多方携手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2019年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的《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放宠物应束带牵引,饲养人对宠物排泄的粪便应即时清除,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休息。
记者走访市区商超、餐厅、影院、酒店、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了解到,部分室内公共场所如商超、餐厅为向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用餐体验,基本拒绝顾客携带宠物进入;少数室内公共场所如影院、酒店则可为顾客提供宠物暂存服务,但不允许宠物进入客房、影厅。交通运输方面,客运站要求宠物持有检疫证明和身份证明且处于封闭容器内,方可通过行李舱运输;高铁站、火车站除允许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上车外,基本不允许宠物上车或托运;部分火车站则可托运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
此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要为宠物犬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遛狗需为其佩戴犬牌并牵绳。将“疫苗接种”“登记在册”“遛狗牵绳”入法,为指导疾控、公安、城管、林业等多部门携手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各有关部门将城市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动物防疫与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管理力度。
除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外,记者还了解到部分公园广场通过劝导,督促市民文明养宠。河源客家文化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他们通常设置安保人员在公园巡逻,发现遛狗不牵绳、随地便溺的不文明现象就及时上前劝导宠物主人拴好绳、清洁好宠物粪便,如劝导无效则自行做好清洁善后工作,维护公园环境。遇到宠物聚集打闹、发出噪音等严重影响他人的情况,则会报警,协同公安部门共同约束不文明养宠行为。
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爱犬是一件人人自由的事,然而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在社会生活中互相影响,因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打扰他人是文明的养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