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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村公司模式赋能龙川乡村集体经济活力

2025-06-13 16:35:48 来源:河源日报

■谢文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们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村公司源自浙江省“千万工程”,已成为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全国示范经验。强村公司建设作为一种创新的集体经济运营模式,是广东省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与载体。然而,“千万工程”中的强村公司如何广东化,如何“在地化”,如何在县域经济中生根发芽、发挥作用,将成为龙川县进一步探究的课题和总结的经验。

一、龙川强村公司赋能效益与特征

龙川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浙江强村公司模式的“在地化”“本土化”,将其作为广东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以来,龙川县全面摸清集体经济“家底”,立足各镇村资源禀赋,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新模式,截至今年5月,已创立34家强村公司,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呈现出以下四大特征:

推进路径“蹄疾步稳”:考察、试点、铺开。龙川县遵循“考察学习—试点探索—全面铺开”的路径稳步推进强村公司建设。2023年2月22日至26日,选派干部组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外出考察学习班赴浙江考察,形成调研报告,掌握强村公司的建立与运营方式。4月9日,鹤市、黄布、四都、车田四镇率先开展试点,迈出从经验学习到实践落地的第一步。5月初,龙川县委制定《关于推进强村(社区)公司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工作方案》,创新“两级”强村公司。7月底,各镇均建立至少一家强村公司,明确镇级强村公司当年度利润目标不低于50万元,村级公司年度利润目标不低于10万元。

经营模式“特色多元”:因地制宜、遵循市场、多元发展。龙川县充分发挥强村公司相较于“特别法人”经济合作社在经营范围和渠道上的优势,立足镇村资源禀赋,遵循市场规律,鼓励主体结构多元化探索。在主体结构上,形成村自办、村企联办、多村组团等组建形式,其中多村组团模式以强村为龙头,聚合弱村共同组建公司,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富裕。在运行模式上,创新“产权清晰、收益共享”“突破地域、抱团共赢”“资源入股、产业导向”“共同筹资、按股分红”4种模式。例如,鹤市镇强村公司采用“共同筹资、按股分红”模式,已签约15个项目,资金总额约1180万元,带动就业超250人次,村民增收超80万元。在经营模式上,涵盖资产盘活、产业发展、乡村经营、物业服务、工程承揽、劳务派遣6种方式。四都镇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带文旅项目,探索整镇景区化运营路径,吸引包括市国资委在内的多个意向投资方,市场前景广阔。

政策支持“稳准有效”:因势利导、整合资源、多维保障。龙川县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以培育促发展,在强村公司起步阶段,从项目、人才、资金、土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项目供给上,统筹绿化养护、物业管理、村庄清洁等公共服务项目,供强村公司承接,实现稳定保底收益。如黄布镇7个村居联合创建的强村公司,承接政府性项目额度135万元,实现村集体分红约7万元。人才保障上,出台《关于龙川县推行农村职业经理人、储备人才培育工作实施办法》,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外招聘专职人员,并由财政出资开展专题任前培训。资金保障上,支持强村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流程、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重点提升村参与组建的公司贷款给予不高于LPR利率优惠。土地保障上,安排节余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益资金入股,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鼓励利用留用地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集体经济项目。

监管机制“科学精准”:内控外管、分类管理、科学考核。为强村公司经营划红线、树标尺,确保健康发展,龙川县出台《关于推进强村(社区)公司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工作方案》。内控外管方面,在强村公司“人、财、物”等关键领域设置监事会,并纳入县委巡察和各级审计监督范畴。分类管理方面,根据经营主体结构(村自办、村企联办、多村组团等)设置不同绩效目标,对优质公司给予政策倾斜。科学考核方面,将强村公司管理经营纳入镇村年度工作考核,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投资经营红线,控制经营风险,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以强村公司进一步赋能龙川高质量发展的策略

尽管龙川强村公司在运营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职业经理人等专业人才短缺、市场主体自主性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作为市场主体,强村公司需进一步创新改革,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发力:

明晰市场性质,定位“我是谁”。强村公司要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强化市场主体意识。从平台功能看,它既是将乡村资源资产(绿水青山)转化为强村富民(金山银山)的市场化平台,也是将上级支农政策资金通过“输血”“造血”转化为发展红利的市场化平台。从主体属性看,它是乡村生态产品所有者、生态环境守护者、优质生态产品提供者的市场集合体,肩负“巩固消薄、引领共富”的使命,同时也是比传统村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更具灵活性的市场平等竞争法人主体。

聚焦亲贤主体,明确“谁来干”。借势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鼓励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有理念的青年、乡亲返乡回乡任职“职业经理人”。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到国企任职的做法,选派人员到集体所有制强村公司担任或挂职主要负责人,充实管理团队,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紧扣振兴定位,着眼“干什么”。强村公司可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整合与转化,将碎片化资产资源的集中化收储和规模化整合,转换成优质资产包;培育乡村产业及配套,发展生态农业、农林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乡村文创、红色研学等业务;参与生态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承担村庄保洁、河道整治、荒田复垦等工作,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开展生态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包括村庄保洁、河道整治、荒田复垦等业务。

创新多元路径,聚力“怎么干”。立足市场导向,清晰界定政企边界,探索竞争类项目专业化运营,强化强村公司的“造血”功能。建立“县级统筹、乡镇联建、村级自建”的运营模式,统筹县域资源,加强乡镇联合建设,激发村级自主发展活力。拓展公司平台功能,对乡村分散、闲置的资源资产进行规模化收储、专业化整合、项目化打包,实现平台赋能,激活乡村发展潜力。推进一体化联动发展,打破“一乡一镇”的同质化竞争格局,探索联片发展,形成规模集聚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

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干得好”。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活动,对创新意识强、经营效益好、促农增收显著的职业经理人,给予政治待遇、经济激励和社会荣誉,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将强村公司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奖励,支持其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拓宽收入渠道;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村集体和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强村公司直接承接农村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小型项目,提升其业务承接能力和发展动力。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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