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
“长短结合”破解降本障碍
多管齐下助力“轻装上阵”
近日,《深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围绕用房、用地、用工、融资、用能、仓储物流、企业服务等多个领域,提出六方面20条举措,多维度全方位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在降低制造业企业用房用地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适合“上楼”的轻量化制造、定制化小批量生产、柔性化研发设计等企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低成本产业空间;同时,推广重点产业项目土地价款分期缴纳模式,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项目,允许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国有土地供应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建设高压永久用电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持续推进园区转供电改造,已完成改造的,将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消除“中间层”不合理加价行为;此外,还将推广使用产业园区用户侧储能,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业园区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项目,接入虚拟电厂,实现错峰用电、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若干措施》提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无抵押中小微企业进行全景画像,并联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配套担保增信服务,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债融资,自2024年1月1日起,成功在境内外发行债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此外,《若干措施》还将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股权融资,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来源:《深圳特区报》,整理:雷宇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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