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说明
2021-09-10 0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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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我市共收到转办案件8宗(含重点案件1宗),8宗案件中来电4宗、来信4宗(其中紫金县4宗、连平县2宗、东源县1宗、龙川县1宗)。
截至9月9日12时,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3批共计57宗(含来电25宗,来信32宗,重复案件7宗),其中重点案件6宗(东源县2宗、和平县1宗、龙川县1宗、连平县1宗、紫金县1宗);全市57宗案件已办结18宗,办结率32%;57宗案件分别交办东源县13宗,办结6宗,办结率46%;龙川县13宗,办结4宗,办结率31%;连平县12宗,办结4宗,办结率33%;紫金县12宗,办结0宗,办结率0%;和平县4宗,办结3宗,办结率75%;源城区2宗,办结0宗,办结率0%;江东新区1宗,办结1宗,办结率100%。
经县区初步核实,目前57宗案件中已办结18宗,阶段性办结13宗,正在办理26宗;57宗案件中属实2宗,基本属实4宗,部分属实25宗,不属实5宗,待核实21宗。
据初步统计分析,群众投诉的57宗案件根据案件污染类型分,涉生态20宗,涉水8宗,涉大气7宗,涉水、大气4宗,涉生态、水3宗,涉大气、生态2宗,涉水、大气、生态2宗,涉大气、噪音、生态1宗,涉噪音、生态1宗,涉生态、水、土壤1宗,涉噪音、大气1宗,涉生态、土壤1宗,涉生态、噪音、水、大气1宗,涉生态、其它污染1宗,涉生态、大气、其它污染1宗,涉水、大气、其它污染1宗,涉其它污染2宗。主要涉及畜禽养殖污染16宗,采矿污染7宗,污水处理厂问题2宗,电力、热力1宗,纺织、印染1宗,废品加工1宗,钢铁1宗,其他类型2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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