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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万绿美”

河源检察交出生态环境专项监督优异答卷

2026-08-18 16:03:1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邓莹莹 张彤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生态环境检察”概念的日子。当“法典时刻”与“生态日”交汇,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篇章翻开了新的一页。

系统施策

交出专项监督优异答卷

今年2月,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守护好万绿湖一湖碧水,是关乎数千万人饮水安全的“国之大者”。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检察护航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湖碧水,护航绿色发展。

凝心聚力,打造协同共治新格局。强化“法检协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立足环万绿湖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双重需求,推出十六项细化工作机制。强化“府检联动”,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共建检察公益诉讼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支持环保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4件。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与水务、林业、生态环境等36家单位深度联动,先后通过该机制移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线索22条,立案14件。强化“检察+保护区”联动,加强生态修复基地建设,与多个自然保护区共建协作机制,持续深化在打击犯罪、检察监督、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协作配合。

靶向发力

提升检察监督新成效

市检察机关锚定流域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治理、水生态可持续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文化旅游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六大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检察护航“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今年以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案件58件,开展磋商14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督促修复、治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和水域1800余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400余吨,推动高标准农田复耕复种50余亩,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600余万元。

护林爱鸟

斩断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链

我市森林覆盖率达73.26%,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钟某、梁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夜鹭、黑水鸡等“三有”野生鸟类共计300余只,总价值达12万余元。两人的行为不仅直接威胁特定鸟类种群存续,更对环万绿湖区域的种群平衡、生态多样性造成破坏。检察机关坚持“保护优先”原则,第一时间协调对涉案活体鸟类进行检查、救护,将具备放归条件的涉案鸟类全部放归自然。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通过“刑事追责+民事赔偿+救助放归”的全链条履职模式,既让破坏生态者付出应有代价,又让幸存的生灵重归蓝天。

逐绿而行

绘就生态修复新画卷

市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持续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模式。今年以来,共补植复绿苗木3843棵,增殖放流鱼苗45万尾。一宗非法电鱼案中,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将追索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并投放特定鱼苗;一次植树活动中,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当事人在检察官的见证下,亲手种下一片“悔过林”。河源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不仅让破坏环境者受到法律制裁,更切实将损害赔偿金化作万绿湖中的游鱼、山野林间的新绿,实现了“破坏者担责、受损者修复、全社会受益”的治理闭环。

在和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被告人非法采矿、破坏山体地貌、损毁生态植被,导致昔日的青山矿坑裸露,满目疮痍。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将矿产资源受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民事公益诉讼事项移送至相关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督促涉案违法主体落实生态修复责任。违法行为人先后累计投入1340余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达23.18公顷。经过多方整治与实地核查验收,这片曾经满目疮痍的破损山体已草木渐覆、绿意盎然。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检察机关通过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将“谁破坏、谁修复”的法治原则贯穿始终,让受过伤的土地重焕生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正式施行,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在加快建设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推动河源绿色崛起迈上新台阶的征程中,书写更加精彩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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