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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

为房地产企业“减负松绑”

2026-05-01 15:51:2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梁昕

根据《河源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我市将围绕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审批、验收、资产盘活及存量商品房去化等关键环节,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优化前端流程

降低拿地开发门槛

在土地开发前端,新出让商住用地的竞买保证金比例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设置,同时允许受让人申请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不超过1年,有效缓解企业拿地初期的资金压力。

规划审批环节也迎来多项“松绑”。我市探索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明确商服用地可兼容文教体卫、养老、创新创业等设施的正面清单,用途转换符合正面清单的,无需调整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利用住宅小区内土地补齐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容积率计算方式进一步优化。对为居住小区服务的停车、活动、通行等公共空间,以及屋顶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消防设施、配电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厕、风雨连廊等公用设施及用房,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已出让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创新验收机制

加速资产盘活流转

项目验收阶段的改革务实高效。鼓励企业在规划设计阶段将水、电、消防等公共设施集中设置,为后续分期验收创造条件。允许对包含多个单位工程的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并支持以楼栋为单位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在房地产资产盘活利用方面,因政府原因或企业破产导致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经批准后可分割宗地,对无法继续开发的部分可转让给其他经营主体。未达到投资额25%的土地,在签订转让协议后可先办理预告登记,待投资额达标后再办理转让手续。同时,推动“带押过户”,促进土地二级市场流通。

对于2024年3月31日前供应的尚未开工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房地产用地,我市将用好闲置土地处置和存量盘活政策,研究制定处置盘活办法,并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拓宽去化渠道

落实税收减负优惠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的政策“组合拳”备受关注。我市将出台房票安置政策,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抵付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开具发票。

同时,我市还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购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或安置房等,收购价格和面积标准可根据具体用途分别确定,进一步拓宽了存量商品房的消化渠道。

在税收环节,我市严格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小区内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若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其成本、费用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上述措施覆盖了房地产项目从拿地、规划、建设、验收到销售、资产盘活全链条,精准回应企业关切,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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