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关键少数” 挑法治担子
○本报讯 记者 林梓楷 通讯员 郑文翀 近日,我市印发《2024年度县区法治建设书记项目的通知》,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河源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抓住“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由县区委书记作为项目负责人,对实施项目亲自谋划、亲自审定、亲自推动、亲自落实,确保实施项目取得扎实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开展县区法治建设书记项目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利于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建设职责意识,也有利于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引导和激发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机制,印发了《河源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自2019年起每年开展述法工作,组织若干名县区、镇街和市(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县两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上进行述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我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县级党委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和市级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法治建设部分)重要指标。
接下来,我市将紧紧抓住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不断深化和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为推进法治河源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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