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
以高质效履职助推河源绿色崛起
■我市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具有河源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格局
■连平县陂头镇眼镜湖矿区被破坏的山体修复、治理前后对比图。
■绿色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本报记者 冯晓铭 摄
核心提示
风起扬帆时,勇者立潮头。2023年,我市检察机关聚焦现代化建设和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固强项、补短板、亮品牌、创新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服务企业、生态检察、提升法律监督刚性等河源检察品牌矩阵逐步形成,获《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等9家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26次。市检察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2023工作巡礼系列报道,回首过去,只为更好展望未来。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之本。2023年,市检察院出台实施《关于服务我市“五大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优质服务、特色服务、联动服务”30条措施,助力“兴企业”“水文章”“护绿美”“农字号”发展。
积极主动探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法治路径,推动成立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法治诉求体系,服务保障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倾力守护绿美生态画卷。制定《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实施方案》,以“十个一”行动助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让绿色成为河源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获《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等央媒报道。
30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2023年3月初,市检察院出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我市“五大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我市“五大产业”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河源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为“五大产业”提供“跟进式”全流程服务。《意见》围绕“优质服务、特色服务、联动服务”三大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其中重点涉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检察监督,并加大对涉“五大产业”、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防止企业财产、信誉受损;深化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对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
开通“企业直通车”,企检沟通无堵点。在“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通了“企业直通车”栏目,在驻河源全国人大代表电子信息产业联络站开通线下“企业直通车”,搭建企业反映司法需求和提出意见建议的快捷平台。调查问卷设在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企业直通车”栏目中,分为企业基本信息、关于企业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三大方面共24个问题。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了解辖区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现状,更精准探求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我市检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企业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举措,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
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时,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出台《意见》和开通“企业直通车”充分展现了我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发展的法治路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企业直通车”向500多家企业发出调查问卷,29.35%的企业家表示对企业、企业家权益的保护一般或不够,23.91%的企业家对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表示不了解,47.83%的企业家认为反映法律诉求渠道较少。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旭东还带队到中兴通讯、雅达电子、农夫山泉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一线了解我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实际情况。
如何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担当作为,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经过广泛论证、征求意见,探讨构建一个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法治诉求监督体系。2023年6月28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成立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的通知》,6月30日,该中心在市检察院挂牌成立,由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派员联合办公。
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突出了对企业的服务性,为河源首创。该中心不局限于对涉营商环境法治服务反映和投诉的处理,还对其职能可拓展性有所突破,树立“依托中心、服务全局”的理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深入园区、商会、企业等,主动收集、解决市场主体执法司法方面的需求。将“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的“企业直通车”栏目升级为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小程序,以便收集企业的诉求或投诉。
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第一次联席会议明确指出,法治服务监督中心要积极探索、拓展服务内容和方式,以利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法律服务,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法治诉求监督体系,在创新实践中推动法治服务监督中心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中心成立后至2023年底,收到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投诉)事项38件,目前已办结7件。该中心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媒体的报道推广,省内部分地市政政法机关前来该中心考察学习。
能动司法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合规改革后,尽管一时增加了经营成本,但规范化经营能提升企业竞争力,这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一企业负责人欧某说,有信心带着企业稳步前进,很感谢检察院对企业的帮助。
欧某表示,合法合规经营消除了经营过程中因不懂法律带来的风险,可以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企业也容易获得融资用于经营活动。企业目前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改进,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公司产品达到行业及国家标准,并通过精益化生产和服务流程,降低合规要求带来的管理成本,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2023年10月,市检察院办理的河源市R公司、欧某逃避商检案作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和类案整改范本”,编入省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动态》。
市检察院聚焦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我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内部贪腐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危害企业发展,给营商环境带来不良影响。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发挥法治对行业健康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
源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罗某等3人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办案人员多次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向上级检察机关征求意见,依法惩处企业内部腐败,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既对企业经济领域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又提高了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从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蓝”筑牢“绿色屏障”
2023年是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绿水青山是我市最亮丽的名片,绿色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我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着力构建具有河源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格局,为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市检察院紧扣我市生态环境特点,以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为牵引,制定《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的实施方案》,实施“十个一”行动,即一个年度计划、一批典型案例、一次重点案件类案分析、一项专项监督、深化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一个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教育基地、一个法律监督模型、一个党建示范项目、一份生态检察地图及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主题新闻发布会,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我市检察机关紧扣“提质效、创特色、亮品牌”目标,在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东江国家湿地公园、枫树坝自然保护区、新河村古树公园、大桂山保护区、鹤市镇滴水寨等6地联动打造公益诉讼示范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教育基地,并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增殖放流等活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惩戒、替代修复实践等多重功能有机结合,目前已增殖放流鱼苗12万余尾。
东江司法保护再升级。2023年6月,深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五市检察机关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常态化运行与深层次发展,破解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
胡某、刘某及叶某等人以生产环保砖为名,成立河源市某甲环保砖公司(下称河源某甲公司),租赁河源市源城区某村一厂房为仓库,并非法接受从江门市等地转运过来的铝灰渣放至仓库,而该厂房距离东江干流只有200多米。这批铝灰渣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成分为氧化铝,具有浸出毒性及反应性危险特征。
为精准打击犯罪,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注重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坚持上下联动、一体履职,推动形成省检察院指导,江门、河源两地联动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最终,通过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动执法司法、多警种合作等举措,实现对危险废物倾倒者、委托倾倒者的全面打击。
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023年,我市检察机关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共审查逮捕31件52人,审查起诉45件94人,环境资源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立案1件,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发出检察建议53份,督促修复、治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水域4.4万余亩,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71万余吨,起诉17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7593.315万元,获得法院支持7200.33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5831万元。
■组稿: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肖玲玲 ■图片:市检察院提供(署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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