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强弱,视乎儿童”
民国时期河源儿童教育一瞥
■1937年,河源县立中学附属小学校蓬勃球队的小球员们及其导师。 资料图片
■紫金县龙窝的一所私立学校,为某姓族人自办学校。图为该校学生、老师和学校捐资人。摄于1904年至1920年期间。 资料图片
“国家盛衰,视乎民族;民族强弱,视乎儿童,是儿童为国家未来之主人翁,亦即文化转移之中心点,东西各国,莫不注意于儿童事业。”(1931年《我国儿童节成立经过及各地纪念情形》)早在1931年,我国就提出每年的4月4日为儿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规定将中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称为“六一国际儿童节”。
1934年4月4日,蔡元培在上海市儿童节庆祝大会上演说时指出,“儿童日常之生活,即衣食住行,全靠年长者供给;智德体美,尤应成年人予以良好之指导。”民国时期,废除科举制度后,河源实行了新的教育制度,对儿童的初等教育开始逐步重视,广设学校,吸收失学儿童与女生入学,夯实新式教育的基础。
民国时期逐渐重视儿童初等教育
清末罢科举、兴学堂,教育制度改变。当时,河源的初等小学堂也有百余学子。民国,河源儿童逐渐走出私塾接受新式教育,但受教育的儿童人数不多,这与当时河源经济落后、兵燹频仍有关。
民国十七年(1928年)的河源,全县居民多务农,经商次之。农民耕种,只恃手工而无机器,出产不高,仅足糊口。商业尚不发达,各店资本甚少,小商贩居多。经营范围就内地购贱售贵,与外商无贸易。地方经济尚落后,与其它县相较,经济属中下之列。在文化方面,与惠阳、东莞相差甚远。且当时经常遭逢兵匪灾乱,人们逃命为紧,文化事业无从可谈,教育未曾普及,初等教育衰落。
据民国十八年九月《广东督学度视察全省学务报告书》统计报告,河源县城的公、私立小学情况如下:县立第一小学:该校有学生三个班,学生共计78人,全年经费2100元,学校设施因陋就简,缺乏仪器及标本教具。全校教职员工共6人,均属前清秀才与中学毕业者,师资薄弱。私立三江小学:该校有学生二个班,学生共计40人,全年经费1700余元。学校设于原三江书院,建筑符合学校式样,但设备简陋,因经费严重短缺,基本无仪器标本。全校教职员工6人,前清生员2人、中学毕业2人、高小毕业2人。
与此对应的,是县城新式学校少,而私塾却是遍地林立,“出现小学教育师资匮乏而私塾多的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执行改良私塾为小学制度不得力,收效甚微。”
1930年的相关报告显示,河源县共有县属高等小学13所、初级小学88所,完全小学12所,合计113所,学生共计5593人,教职员工225人。私塾与学校并存,县属各乡私塾报教育局领有证书的共35所。(1931年《广东各县市教育行政报告汇刊》)至1932年,河源县共有完全小学8所,高级小学19所,初级小学140所,学生共计1.04万人。
至1948年,河源县设3个区,30个乡镇,223个保,2449个甲,202893人(其中男112732人,女90161人),壮丁31305人,年产粮111万担,设有县立高中1所,县立初中3所,县立简易师范1所,私立三江、船塘、崇伊初中3所,私立小学12所,民教馆1所,中心国民学校32所,保国民学校237所,共有小学在校学生20064人,中学在校学生1125人,各学校办理民教部专供为收容失学贫苦儿童及成年妇女,共收容在学的有10784人。(2000年版《河源县志》)
各区私立小学的经费多来自当地捐赠,如仙塘乡(今属东源)私立广益小学,开办于清光绪三十三年正月,学校经费来源,由乡内各卖酒店年捐三百元;出口船谷每百斤捐银一角,年约二百元;学费约四百余元,合共约九百余元。蓝溪约梅陇乡锦绣高级小学的经费来源,由李氏家族公共祖尝拨出田租谷及殷实之家捐款;此外尚有南洋华侨捐、所置田业并本乡木板捐、神会捐,每年共约银一千二百元。
当时河源的教育事业尚在蹒跚起步,入学儿童(以及少年、青年)岁数相差极大,尤其在乡间,以仙塘私立广益小学为例,1933年的学生,8岁至22岁都有。据河源县私立乐育高级小学第22班毕业同学录,小的12岁,大的已有19岁。
入学学生大多需要寄宿。1935年,河源附城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往时系在学校寄宿,因各校开始征收住宿费且价格不菲,一些学生为省钱起见多不在校寄宿,“以致毫无拘束,因此晚间外出游荡之学生触目皆是。”因此,当时的国民党河源县党部民众半夜学校设了专门的特别班,于本学期借三江学校一部分为宿舍,增设特别班一班,以收容上述“夜游学生”。
推广义务教育 收容失学儿童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时,河源县有高等小学2所,两等(高、初等)小学2所,初等小学2所,在校学生400多人。初、高等小学学制分别为5年、4年。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一月,河源县组织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呈奉省教育厅核准备案,但因经费困难,工作力度不足。该委员会成员责成各乡有书租、祖尝、庙产、醮会及一切用以迷信无益用途之款项,提出用于创办小学,但因地方贫瘠,收效甚微。
据调查,1935年时,河源全县有中等学校4所,公立小学13所,民众学校25所,私立小学161所。全县教育经费每年需114326元,中小学生共计14370人。
1935年10月,粤省教厅推广义务教育,呈准省政府拨款,补助各贫瘠县份设立短期小学,收容本县属失学儿童。教厅指定河源、龙川、紫金、三水、四会、广宁、恩平、鹤山等50县,每县增设短期小学5所,各校校长兼教员薪俸按规定月支35元。(《申报》)
1935年秋,河源县城首办义学堂,校址设在下角宋家祠,名曰“民众学校”,学童免费就学。(2000年《河源县志》)
1936年7月,河源按平均人口增设乡小学。河源县人口统计有28万余人,已届学龄之儿童,约2.8万余人。统计各校学生仅有1万余人,以此推算,未受学校教育之儿童,尚有1.7万。据1932年的统计,龙川、连平、和平等县的失学儿童数量十分惊人,龙川县就学儿童约1.62万人,失学儿童6.5万人,全县有完全小学13所,高级小学20所;紫金县就学儿童8989人,失学儿童8507人。
因此,河源县教育局为谋教育之普及起见,拟定增设小学办法,以免儿童失学:凡户口满一千人以上之乡村,须设初级小学一所,并在可能范围内,筹设幼稚园一所。其乡村较小或经济能力确无力负担者,需联合数乡共同组织设立;限于8月底成立。至各乡办校经费,准由各乡范围内之公共书田、文会以及专产尝租,酌予提拔。(《香港工商日报》)
1933年,河源县教育局督导李青舫到各乡的私立小学进行调查,其调查表除调查教职员工情况外,尚设有20多项问题,对学校课程、规则、校园环境、教室布置等进行提问,如:课程是否依照小学暂行标准?现有若干年级单级制及复级制?校舍宽敞与否及有无各种教室?有无校园及农场者?大小便所清洁及设备妥善否?有无各种报纸、杂志、挂图、地图及柜台?教坛地台板及讲台高低适合否?
振兴女子教育 河源曾设女校
民国初、中期,河源县的男女生数量极不平衡。民国廿一年度《广东全省教育概况》记载的《各县市小学校数/学生数及经费表》中,河源县的27所完全小学(含完全小学、高级小学)、140所初级小学里,男生有10198人、女生只有201人。龙川、紫金、和平县的女生数量却是比河源县多些,龙川有33所完全小学、369所初级小学,男生有13968人、女生有1170人;紫金有25所完全小学、132所初级小学,男生有7727人、女生有693人;和平有9所完全小学、220所初级小学,男生有7012人、女生有601人;连平有8所完全小学、53所初级小学,男生有2042人、女生有138人。
男女生比例悬殊的情况令当局相当重视。“河源县教育落后,尤以妇女教育为最。儿童为国家之未来主人翁,而儿童之优劣,与妇女教育息息相关,故妇女教育之振兴,实为当今之急务。”
1932年,河源有县立第一女子小学,当时有学生60余人,其他各区妇女则少有享受教育之机会。河源县教育局于1933年教育设施计划大纲内,拟增设县立第一女子小学于老城,现以学期行将开始,亟应着手筹设,以便招生开学,昨特呈请县政府,在河、龙县道行车收入项下,每月拨出若干元为筹设费用。(《香港工商日报》)
民国私立小学:锦心初级小学
清宣统元年一月二十日开办的河源县第三区私立锦心初级小学,校址在河源县蓝溪约梅陇乡(今东源黄村一带)。
据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填报的相关调查表,当时校长李炳燔,兼任锦绣小学校长。教员黄南薰,兼教务主任,教授国语、算术、图画、常识,共24小时。教员李占平,兼校务主任,教授国语、党义、常识,共16小时。教员李庆颖,兼训育主任,教授算术、手工、乐歌、体育,共16小时。庶务李庆泽,兼锦绣初级小学庶务。该校有男生75人,女生2人。该校同时还开办民众夜校,于当年一月十四日招生,十八日开学,十九日上课。时有学生27名,教授国文、珠算、常识等科。每天晚上7时30分至10时30分为授课时间,由该校职教员轮流负责办理。
锦心初级小学的教学经费来源,由祖尝拨出谷田及抽收本乡出口木板捐,又捐款添置田业,每年收入可得银三百五十元。如仍有不足之数,由该族祖尝津贴。因为有较充足的保障,该校免收学费,减轻贫民负担。
除了上课,该校还“随时训育及保护儿童之身体与行动”。除课室外,另设阅览所,购置儿童画报及杂志等。
■本报记者 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