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全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尤其是去年5月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以来,我市人社部门锚定“根治欠薪”目标,强化督导、舆论宣传、苗头预警及源头治理等,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欠薪治理主要指标呈“两稳三降”态势,即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和欠薪案件结案率稳定在100%,案件数、劳动者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23.98%、21.3%、13.6%。在今年年初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577户,为157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待遇2268.87万元,切实护住了农民工的“钱袋子”,让农民工安心更安“薪”。
强化督导,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落实属地监管,转变责任主体。采取对各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实行A、B、C三级等级评价。通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以考核指标的导向性、牵动性和可考性,进一步压实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基本实现了根治欠薪工作责任主体由人社部门向市、县政府的转变。
扩大成员单位,推行“五三一”工作法。我市将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到23个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方式由人社部门单打独斗向多部门联动转变。与此同时,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形势进行研判,每年制定根治欠薪工作计划,将根治欠薪工作细化为各项具体指标项目,每个指标项目均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完成目标及完成时限,压实了成员单位部门监管责任。尤其是在建设领域,人社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推行“五三一”工作法,即:一是抓好在建项目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开设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等五个常规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必要性检查项目;二是抓好在建项目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通过银行卡发放工人工资等三个长效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主要性检查项目;三是抓好在建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这个常态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重要性检查项目,全力从源头上防范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强化舆论宣传,
筑牢根治欠薪“红线”
用好“新旧载体”,积极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市区主要路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重点生产制造类企业厂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条例》宣传标语,印制并派发《条例》白皮书、农民工维权宣传口袋书和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制作动漫宣传小视频,并在多媒体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
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宣传深度。2020年,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住建部门举办了9期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培训班,共1332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专员参加了培训,基本实现了对在建工程项目相关企业的全员轮训。培训中由专人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明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责任以及违法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指出了在建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共性问题,进一步压实了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的工资支付责任。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边执法边普法”。针对《条例》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特点,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建设领域开展了两轮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由专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违法责任和成本的生动讲解,并提供现场政策咨询服务,确保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积极对标对表《条例》,规范项目和用工管理台账。
强化苗头预警,
构建根治欠薪“防火墙”
坚持抓早、抓小,通过举报投诉案件专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渠道,滚动排查化解欠薪风险隐患。自去年12月全国根治欠薪问题线索反映平台开通后,我市及时导出、核实、回复平台内相关欠薪问题线索,为劳动者提供了“指尖上的便利”,进一步拓宽了劳动者维权渠道。经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已妥善办结平台内欠薪问题线索588条,并安排执法人员逐一进行电话回访。
建立“河源市欠薪预警信息交换微信群”,统筹税务、供电、市场监督管理等20个部门的数据资源,对企业缴纳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支付工资等指标动态进行循环监控,形成综合监管强大合力,确保苗头性、倾向性欠薪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欠薪隐患38件,通过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一案一策和专人负责跟踪调处等措施全部予以妥善化解,有效避免了小问题、小矛盾酿成大事件、大矛盾。
强化源头治理,
织密根治欠薪“保障网”
针对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多发易发的情况,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项目管理行为。
落实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制度。住建部门开发“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管理平台”,与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共享。住建部门于2020年10月份开始实行信用信息平台与实名制管理平台联动,对不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并实行系统自动计分,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达100%。
实施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规定新报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必须按规定增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相关条款,要明确约定农民工工资占工程造价的具体比例(如房屋市政不低于合同造价20%、装饰装修工程不低于30%等),并督促在建施工企业推行由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通过设立的专用账户来发放工人工资。
推行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行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三种形式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通过政府、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4方主体共同参与保证金制度的实际运行,在减少施工企业现金支出、释放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发挥保证金垫付兜底功能,实现了“保支”与“惠企”的双利好。
实行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项目基本信息及农民工维权渠道,并要求每月张贴并公示工人考勤表及工资发放表。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督促884个新报建工程项目,通过企业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等三种方式缴交了工资保证金,除按规定退还外,目前我市保证金专户余额约1.91亿元;工人工资分账、劳动用工实名制和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已全覆盖我市各在建工程项目。
(彭冲 程子跞 黄诗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