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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践初心 扬帆奋进展新篇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综述

2021-02-01 09:58:30 来源:河源日报

■2020年10月21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工商联和部分民营企业家、律师代表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0年9月17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20年7月1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020年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漫秀 赖勇生 文/图

核心提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河源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了解,2020年,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河源市文明单位”。

服务中心大局 主动担当作为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制定实施服务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强化服务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系列活动,与市工商联签订加强沟通实施意见,举行检察开放日、民营企业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支持民企经营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批捕76件133人,起诉80件171人。积极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批捕52件99人,起诉83件138人。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共办理该类案件86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份。深化落实与深圳、惠州、韶关、江西赣州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加强东江、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保护。

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案件11件26人,起诉14件43人。加大对涉案扶贫对象和陷入生活困难被害人等的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118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依法惩治犯罪 推进平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2020”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418件2213人,起诉1918件282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142人,起诉132人。积极参与全民禁毒工程,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70人,起诉192人。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犯罪,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共提前介入涉疫犯罪22件28人,批捕41件46人,起诉41件53人,办理医疗卫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有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全力参与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共出动干警3537人次,开展动态排查6.7万人次。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始终坚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案件35件,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16件315人,起诉69件436人,其中2020年批捕26件70人,起诉24件192人。践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诉讼监督,共依法追加认定37人,追捕24人,追诉8人,追诉漏罪35人,监督立案3件12人。积极推动行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75份,促进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深化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机制,答复率达100%。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6份,促进社会治理。市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 助推公共卫生治理”项目获2020年市“平安杯”社会治理创新大赛一等奖。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1件109人,起诉93件124人。注重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法律监督 推进法治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厉行法治,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把法律监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和无辜的保护者,共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8件,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12人,追诉漏罪2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和不规范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4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纠正违法和不当变更刑罚执行272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申诉案件59件,依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件、执行监督案件12件。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行政诉讼监督申请案件6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6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发展。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8条,立案1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份,提起公益诉讼22件,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23人,起诉29人。依法行使检察机关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2件2人。

深化司法改革 提升检察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检务管理,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全面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初步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业务主导的改革目标。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和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全市新遴选员额检察官4人、退出员额8人。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统筹抓好相关改革任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0.05%,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办案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全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我市刑事检察“案-件比”位于全省前列,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坚持从严治检 锻造过硬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深化党建创新“五个课堂”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做到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突出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建设,深化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84人次。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补齐基层发展短板弱项。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省检察院党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集体和个人廉政谈话提醒92人次。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系统内巡察等专项工作,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专题调研,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的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5件。

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奋力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在“十四五”全面开启新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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