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担使命 坚守公平砥砺行
——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综述
■2020年4月23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黄某斌、黄某棠不服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副市长何伟良积极出庭应诉。
■2020年9月21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学习研讨班开班仪式,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研讨。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骆平 张镇衡 陈碧霞 文/图
核心提示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司法答卷。
收结案、人均结案再创历史新高。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304件,审结32062件,同比分别上升15.6%和12.4%;法官人均结案203件,同比上升12.8%。其中,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600件(2019年旧存169件,2020年新收5431件),审结5438件,同比分别上升7.1%和8.3%,结收案比达100.1%。
服务大局水平不断增强。市中院出台《关于依法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全面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司法形象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共有12个集体、6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服务中心大局 贡献司法力量
2020年,全市法院自觉履职担当,积极贡献司法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收官战。
市中院出台《关于依法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全面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积极推广互联网司法模式,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让公平正义“不停摆”。依法快速审结物资诈骗、非法狩猎、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情犯罪案件55件80人,其中审结的吴某梅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罗某娘非法狩猎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并被央视新闻客户端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
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近3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63件378人,其中涉黑案件15件123人,涉恶案件48件255人,严惩郭昌通等12人恶势力集团涉套路贷犯罪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强力推进“黑财清底”,累计判处财产刑3139万元,执行到位3084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8.2%。全力助推线索清仓,办结各类线索99条,办结率达100%,线索平均办理周期为8.7天。发出行业整治司法建议118份,整改反馈率达100%。市中院向市教育局发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成长校园守护机制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十佳司法建议”。
全市法院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8件290人,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73件822人,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230件301人,促进社会治安平稳有序。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0件217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4件48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
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739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0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1.9万元。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为2083名被告人指派律师出庭辩护。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实行裁前、裁后公示,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057件。
打造更优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护生态的功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服务保障河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9203件,审结16276件,同比分别上升15.2%和9%。其中市中院受理2026件,审结1961件,同比上升17%和16.5%。
与市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全市法院依法审结买卖、借贷、不正当竞争等经济纠纷案件5022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16件23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审结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4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府院联动协调,依法审结凯通、中晶公司等破产案件5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市中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意见》,从工作机制、裁判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市法院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犯罪案件93件149人,审结涉环境类民事案件69件、涉环境类行政案件54件。其中,依法判处赖远波等11名被告人赔偿治理恢复生态费用、植被恢复费用1451.04万元,全力保障环境公共利益安全。
人民利益放心上 主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全市法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
不断深化“厅网线巡”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缴费等服务方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让群众切身感受指尖上的便利。畅通立案渠道,积极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受理跨域立案105件,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服务活动,实现诉讼活动“零接触、不聚集、防传染”,完成网上立案11644件,网上开庭1068件,电子送达4233件,司法网拍案件2381件、成交额2.37亿元。
落实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2953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抚养费、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485件,执行到位金额7452.98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福祉。
全市法院转变工作理念,大力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推动执行质效整体提升,受理执行案件10934件,执结9871件,同比分别上升18.6%和17.2%,执结率为90.3%,执结标的金额13.62亿元。深入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雷霆行动”、“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等执行行动,用好用足失信惩戒措施,坚决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99人,有效敦促1437人自动履行义务;实施司法拘留28人,限制高消费697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全市法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立足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布裁判文书3674份,直播庭审1606场,同比增长47.8%,点击量达138.7万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党员法官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107场次,提高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水平。与河源日报社、河源广播电视台合办《法庭内外》栏目,精选典型案例127篇,播出以案说法电视节目71期。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建设,累计推送各类报道1078篇,总阅读量90.3万次,切实讲好法院好故事、弘扬法治正能量。
纵深推进司法改革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破浪前行,向着公平正义。2020年,全市法院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更多群众切身感受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效果。
全市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两级法院全覆盖建立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单位51个,建立调解工作室30个、诉讼服务站59个、法官联络点85个,成立调解、速裁快审团队21个,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人大监督及社会团体、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和各职能部门各担其责、主动作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了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2020年,全市法院共调解11712件(含诉中调解),调解成功5441件,调解成功率为46.5%;在线调解案件203件,在线司法确认303件,速裁快审案件4597件,“一站式”建设质效得分排在全省法院前列。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细化院庭长监督和管理职责清单,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制度,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4762件,占结案总数的46%。加强科技办案手段应用,全市法院建成55个科技法庭,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严管厚爱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作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共派出32名党员干部,全职投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市中院选派9名干部,先后投入扶贫资金292.7万元帮助挂钩扶贫村脱贫致富,这些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坚决落实市委依法防控要求,全市法院派出497名党员干警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在重大疫情防控面前,锤炼党性、担当作为、接受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大力实施精准分层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政治轮训、业务培训91场2973人次,全面提升干警“七种能力”。加大激励关爱干警力度,持续开展“最美法官”评选活动,并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宣传。其中,河源“最美法官”田伟恩、曾贵芳的先进事迹被“学习强国”广东平台推广宣传,市中院法官陈剑锋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严字当头,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清理规章制度121项,其中修订、新建80项,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坚持刀刃向内,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促进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加强常态化联络,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4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6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办理检察建议36件,办结抗诉案件3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