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5起平台经营典型案例
为平台经济新业态设“边界”划“底线”
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报邀请了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的李彦红律师,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现在直播带货很火,很多主播在直播间拍胸脯承诺“假一赔四”“赔付到底”,买到假货后商家和主播互相推诿,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李彦红:最高法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销售方是第一责任人,但主播的承诺也有效,要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案例,周某通过某购物公司直播间推荐,在一家店铺买了面霜,主播公开承诺“有任何问题我们赔付到底,假一罚四倍现金”。结果周某鉴定发现是假货,商家虽然答应赔钱却一直不履行。法院最终判令:商家按四倍赔付,直播带货方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主播在直播中作出的“假一赔四”承诺是算数的,维权时可以把主播方一并列为被告。当然,如果平台已经尽到了资质审核、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一般不承担责任。
记者:网上买完东西退货了,商家收货后却一直不退钱,店铺账户也没钱,消费者该怎么办?
李彦红:这种情况很多消费者都遇过,商家“跑路”了,保证金账户空空如也,投诉无门。最高法这次明确:平台对商户保证金负有监管义务。
结合案例,万某某、房某某在某平台买洗衣柜,退货后商家签收了却迟迟不退钱。一查才发现,这家商户几个月营收超过34万元,但平台只给它设了1000元的基础保证金。商户每次被扣款赔付后就把余额全部提现转走,店铺长期没钱可赔。平台掌握着这些数据,却什么都没做。最终法院认定平台未采取必要监管措施,要和商户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判决表明,平台不能光收钱不管事,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记者:现在不少商家找人“刷单”制造虚假好评,平台扣了保证金。商家说平台乱扣钱,这合理吗?
李彦红:最高法明确表态,刷单炒信是严重违约,平台扣保证金合法有效。
结合案例,某代运营商和平台签了合作协议,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结果这家代运营商组织虚假团购、帮商户虚构交易。平台发现后依据规则扣除了全部保证金。代运营商不服,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审理认为,平台禁止刷单的条款已经用加粗方式提醒过,内容合法有效。代运营商组织虚假交易属于严重违约,平台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无不当。
这一案例也给所有经营者敲响了警钟:通过刷单造假获取竞争优势的路径不可取,只要平台的自治规则合法合规,法院会对平台的正常管理行为予以支持,诚信经营才是长久发展的根本。
(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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