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工伤后 “三个一次性”待遇怎么算?
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进和“银发经济”的发展,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否享受“三个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成为广东用工领域的热点问题。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结合广东最新司法实践对此进行解答。
记者: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李彦红:可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基于伤残等级本身的一次性补偿,与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无关。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超龄劳动者受聘期间因工受伤,可要求用人单位参照该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只要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并评定伤残等级,超龄劳动者即有权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记者:超龄劳动者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李彦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予支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广东存在裁判分歧,主流趋势对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者予以支持。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方面,广东司法实践普遍支持。如韶关武江法院、仁化法院均在超龄劳动者工伤案件中支持该项诉请。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争议焦点。省高院曾在部分案件中认为,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但近年广东基层法院出现新趋势: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明确,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当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潮州中院虽在另案中不支持该补助金,但认可劳动者仍可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珠海中院也强调,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要求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广东,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本可获得支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结合具体案情和管辖法院审慎判断。
记者:超龄劳动者主张“三个一次性”待遇时需要注意什么?
李彦红:第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超龄劳动者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广东允许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若未参保,用人单位仍需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厘清自身养老待遇状况。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广东法院裁判的关键因素。已享受待遇的超龄劳动者,通常仅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享受待遇者,获得更多待遇支持的可能性更高。
第三,关注广东地方规定与最新案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是核心依据。广东法院裁判口径仍在演进中,建议关注用工所在地的最新司法动态。
第四,保留好证据材料。包括用工协议、工资流水、工作记录、事故证明、医疗记录等,以备维权之需。(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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