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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法院:审执联动实现两案同结

2026-08-03 14:00:2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周晨洁)近日,连平县人民法院运用审执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转让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关联的涉建筑物拆除执行案件同步执结。

事情缘由还得从一份协议说起。廖某甲、廖某乙将宅基地转让给曾某并签订土地转让协议。2024年,双方产生纠纷,因曾某非土地所在村集体成员,法院判决确认协议无效,廖某甲二人返还转让款,曾某归还土地并拆除地上建筑物。判决生效后,廖某甲、廖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涉案建筑物拆除及补偿事宜。廖某甲二人急着拿回土地,曾某舍不得自己辛苦建好的库房被拆,又对地上建筑物拆除后能否获得补偿、补偿多少心存疑虑,双方一直未能协商一致。

“法官,我花了几十万建的库房,就这样打水漂了吗?损失总不能我一个人扛吧。”收到拆除公告后,曾某满是不解。

执行干警充分释明后,协商的补偿数额仍达不到曾某预期,其迟迟不愿自行拆除,并就补偿问题向连平县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廖某甲、廖某乙赔偿经济损失。

曾某向法院提交了库房的证据保全申请书。“执行这边能不能缓两天,我们先去现场勘验,把库房价值证据固定下来?”承办法官周春岸向执行局法官了解案情后,建议两案尝试合并解决,减轻当事人诉累。

周春岸团队翻看执行局的调解记录发现,一年多来,执行法官磨破了嘴皮子,赔偿数额就是谈不拢。

周春岸多次给双方打电话,她没有急着论对错,而是先帮双方理清经济、法律、人情“三笔账”。

几轮电话下来,周春岸团队把双方的难处和想法传递给了对方,又把各自的底线往中间拉了拉,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廖某甲、廖某乙补偿4万元,曾某将土地及地上建筑一并返还给二人。

随后,周春岸团队趁热打铁,与执行法官一起赶到涉案土地现场,组织双方清点交付、腾退建筑物,当面点清、逐一签字确认,顺利完成交付。廖某甲、廖某乙也当场支付4万元补偿款给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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