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内幕交易新规施行

“打擦边球”的空间正在消失

2026-07-31 15:59:50 来源:河源日报

202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修改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这是该司法解释自2012年施行以来首次系统性修改。本报邀请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就新规的核心变化进行解读。

记者:此次修改最核心的变化是什么?

李彦红:最核心的变化是内幕信息“敏感期”认定时点的大幅前置。《修改决定》在《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中新增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相关决策人员向关系密切人员透露形成内幕信息初步意向的时间,或者根据该初步意向进行相关交易的时间,应当视为动议的初始时间。”通俗地讲,以往只有重大事项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才算敏感期开始,实控人在“意向阶段”的酝酿、吹风不受约束。而现在,只要实控人把初步意向透露给亲友,或者自己依据初步意向交易股票,这个时点就直接被认定为内幕信息启动时间。过去那种“前期私下酝酿不受约束”的灰色地带被彻底堵死。

记者:除了敏感期前置,还有哪些重要调整?

李彦红:第二项重要调整是内幕交易“阻却事由”(即不构成内幕交易的特殊情形)全面收紧。根据《修改决定》的相关规定,强调三点:一是上市公司收购必须符合收购目的,防止收购人员利用“暗仓”从事内幕交易;二是预定交易必须真实、合法,防止行为人利用虚假或违法的合同、指令、计划规避法律制裁;三是明确“披露”必须具备公开性,公平保护各类投资者。简单说,过去行为人容易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倒签合同、补做交易计划来“洗白”;新规下,这些操作不再被认可。合规红线正在收紧,“打擦边球”的空间正在消失。

记者:新规对普通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

李彦红:对普通投资者是重大利好。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204件24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1人,重刑率达21%。此次修改进一步织密了法网——敏感期前置意味着可追诉的违法行为范围扩大,阻却事由收紧意味着违法者难以脱罪。同时,修改后的立案追诉标准与2022年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规定保持协调,促进行刑合理衔接,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新规传递的信号十分明确:内幕交易的合规红线正在收紧,内幕信息“关键少数人”不再享有“信息特权”。法治的进步,最终受益的是每一位公平参与市场的投资者。(梁昕)

    上一篇:文化赋能绿色发展
    下一篇:没有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