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高”司法体系守护大湾区水塔
市法院创新环万绿湖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陈紫芳)近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河源法院司法护航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河中法〔2026〕20号)(下称《意见》),构建“五个高”司法体系,明确了15条司法举措,全力守护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水源地,筑牢坚实生态司法屏障,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实施意见》紧扣省委、市委关于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部署要求,将《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转化为可落地、可复制的基层司法实践,依托高质量司法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实现保护有力度、发展有温度、惠民有深度三重价值目标。
以高标准司法护绿
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实施意见》将生态安全保护摆在司法工作首要位置,搭建专业化、跨区域、多元化的全域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创新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探索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等补齐专业审判短板,对污染万绿湖水源、破坏森林植被、损害生物多样性等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打破市域行政区划壁垒,联动韶关、惠州等建立环万绿湖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实现全流域生态环境统一管护。在生态修复领域创新探索碳汇认购、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推动落地一批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把补植复绿、净水护湖等修复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审理一起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治理成效。
以高质量司法惠企
持续激活绿色产业动能
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是《实施意见》贯穿始终的主线。围绕“一湖一城一盆地多园区”联动发展布局,针对万绿湖特色水产业、灯塔盆地生态农业、全域文旅产业出台精准配套司法服务举措。
在产业园区设立“司法惠企”法官工作室,围绕水饮料、水科技特色产业链发布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前置化解企业经营法律隐患;探索在茶叶主产区、蜜桃种植基地、米粉产业园区等设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快速妥善处置中小微企业货款、知识产权等纠纷,护航大湾区水生态产品供应地建设。依托“预重整+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盘活闲置低效资产,精准引入绿色低碳项目,助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让绿色产业扎根、壮大。
以高水平司法兴水
打造水韵文旅融合样板
跳出单纯单一职能,推动司法服务延伸至水文化传承、生态法治宣传全链条。探索改造万绿湖旅游与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依托市水博览园努力建设大湾区重要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承载巡回审判、研学交流、司法协作等功能,让广大游客在观光游览中直观感受生态法治建设成果。
办好“天平阳光·万绿湖杯”全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征文活动,汇聚全国司法、法学领域专业智慧,打造辨识度鲜明、影响力广泛的河源生态司法理论品牌,推动万绿湖生态司法创新经验走向全国。
以高品质司法为民
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绿色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增进民生福祉。《实施意见》深度融合客家本土解纷文化,深化“擂茶调解”“和和来” 特色基层调解工作法,下沉司法力量至乡村一线,就地化解邻里、涉农各类矛盾,助力“无讼乡村”“和美乡村”建设。
面向环万绿湖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纠纷,依托旅游巡回法庭实现涉旅纠纷快速调处,同步保障游客消费权益与文旅经营者合法经营权益。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心理疏导配套服务,打造“河法‘童’行”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品牌,让城乡群众共享绿水青山带来的法治红利。
以高素质司法铁军
夯实绿色发展队伍根基
为确保各项生态司法举措落地见效,市法院同步推出 “铸魂提能·法护万绿”队伍建设专项方案,把生态环境司法专业能力纳入干警常态化培训体系,通过实战庭审、一线调研提升综合业务水平,努力锻造一支精通法律、熟悉生态、通晓本地产业的复合型专业化司法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从严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为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提供坚实组织支撑。
从万绿湖畔巡回法庭、产业园区法官工作室,到乡村田间调解现场,市法院以《实施意见》为行动指引,将司法温情融入绿水青山,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发展理念,以坚实司法力量助推河源绿色崛起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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