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侯伟 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聚焦小标的、涉民生等案件,出动干警前往14处现场开展财产调查、人员查找等工作,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请立即开门配合执行!主动解决问题,才能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源城区某居民楼内,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在被执行人张某家门前大声说明来意。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履行3000多元劳务费,后来甚至陷入“失联”状态,刻意躲避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锁定了张某的住所,但屋内始终无人应答。为核实情况,执行干警通过走访邻居,并结合张某日常使用车辆的停放线索,综合判断张某应该就在屋内,只是刻意制造无人在家的假象。于是,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住处门外,开始持续敲门并隔门喊话,严肃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僵持与“喊话”式普法,门锁转动,一直回避的张某终于打开了房门。开门后,张某并未延续之前的抵触情绪,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当场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2000多元,承诺剩余1000多元将在两周内结清。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出击,追踪至王某家中,将仍睡眼惺忪的王某拘传至法院。途中,执行干警严正释法,向王某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还款义务。
在法院调解室内,面对司法惩戒的威慑和干警的劝导,王某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并当场支付第一笔2万元欠款,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和平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拓展执行方式,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以扎实成效守护民生福祉。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