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规——
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2025-11-04 10:48:5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梁昕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切实帮助市民解决“上下楼”的难题,提升居住安全与生活品质,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通告》,拥有我市自住住房产权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已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提取申请人应自更新改造电梯的使用登记证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更新改造所需费用,同一套住房同一缴存职工限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该套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分摊费用(不含政府补贴金额)。
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一类借记(储蓄)卡或活期存折、更新改造电梯的《电梯使用登记证》、更新改造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及实际支付更新改造电梯费用凭证、住房产权相关证明等材料,自住住房登记在配偶名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前往业务承办银行试点网点或缴存所在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关注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将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进一步拓展到居住条件的改善与安全提升上,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市民的经济负担,对于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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