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曾铭才的坚守:
破脱薄困局 创“和和来”品牌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曾钰矞
曾铭才是中共党员、和平县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他扎根基层37载,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近3年来,他承担重要管理职责的同时,主审了179宗案件,并助推和平县人民法院脱薄争先,推动成立“和和来”调解室,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去年,曾铭才在专项工作中荣立个人三等功。
2023年至2024年9月,在和平县人民法院“一把手”缺位的特殊时期,管理重担落在了当时全院唯一的员额法官院领导——曾铭才肩上。去年初,和平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之一,关键时刻,曾铭才没有退缩,他选择了迎难而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到和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部署会,为该法院鼓舞士气、指明方向。作为临时主持全面工作的院领导,曾铭才迅速响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脱薄专班,履行脱薄主体责任,对照最高院的脱薄标准,精准梳理问题,制定具体脱薄措施,引导全院干警的思想从“要我脱薄”向“我要争先”转变。在曾铭才的带领下,干警们埋头苦干,攻坚克难,通过一系列有力脱薄措施,有效弥补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审判质效等方面的短板弱项,为和平县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提前一年实现脱薄出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去年底,和平县综治中心揭牌运行,和平县人民法院入驻该中心。在曾铭才的指导下,该法院调解室原班人马带着“家当”入驻“和和来”调解室,实现了矛盾化解有场所、有人员。
1518年,王阳明置县和平,寓意以“和”化民,自此,“和”文化扎根和平县500多年。如何让和平县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古为今用,在定分止争、为民解忧的过程中焕发新活力?曾铭才带领和平县人民法院研究室成员,在“和”文化的启发下,总结提炼出“和和来”特色调解法,通过“听、辨、借、让、和”五个步骤,努力把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让“和和来”这句质朴的客家俗语,落地为富有成效的调解实践。自“和和来”调解室运行以来,调处各类案件2612件,调解成功1323件,调解成功率50.65%。
“前端治理工作,仅融入县级综治中心还不够,还要向全县17个乡镇全面延伸,让村民也享受到司法的便捷。”作为基层法院领导和党员法官,曾铭才带领立案庭全面推行“一镇一法官”机制,把全院法官分配挂点至和平县17个乡镇,对接司法所和调解员,将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下沉至乡镇,构建起人民法庭、司法所、联络点“三位一体”网格化纠纷排查调处架构,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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