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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赔 终受刑罚

一男子因逃避执行犯拒执罪被判处拘役

2025-04-10 10:38:50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魏秀燕 陈碧霞

有的被执行人,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想尽办法隐匿、转移财产。对于“老赖”,除了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还有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吗?东源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以身试法,最终因拒不履行判决而被判决犯拒执罪,处以刑罚。

2021年,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王某向张某赔付13.13万元。2022年,张某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该案判决,东源县法院责令王某依法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未按期主动履行。

后来发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王某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款约30万元,然后将款项从银行转移并销户。王某用该赔偿款偿还了其本人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所欠的医疗费10.2万元,支付了律师费4.4万元和后续治疗费1.2万元外,剩余13.9万元。但王某并未将余款赔偿给张某,而是花销一空。

法院经传票传唤和电话均未能联系上王某,后将以上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王某被抓获归案。在王某归案后,王某亲属向张某全额支付了赔偿金13.13万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办案法官表示,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王某故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违背了社会诚信原则,侵犯了法律的尊严。《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被执行人到刑事被告人,王某的案例敲响了警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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