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2024-08-14 11:07:15
来源:河源日报
加班是职业打工人的常态,那么加班工资该怎么计算?为此,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李彦红律师进行了相关普法。
问:加班工资存在哪些情形?
李律师:此处就标准工时制而言,加班工资存在以下三种情形:1.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3.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休假日不同于休息日,不允许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替代加班工资的支付。
问: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李律师: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法定比例,其中月计薪天数=(全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法定比例也就是结合加班情形确定的150%、200%或是300%。另外,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可知加班工资基数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约定标准工资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标准工资但实发工资列明工资构成的,可按实发工资中标准(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其中不得将加班工资重复算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内,且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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