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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工作

2024-07-09 09:48:1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雷宇烁 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发布,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工作。

隔夜评标,是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工作不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间隔1个或多个晚间持续进行的评标活动。《办法》明确,隔夜评标应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隔夜评标区内进行,隔夜评标区域内包括封闭评标区和活动区,封闭评标区是指隔夜评标区域内集中进行评标活动和休息的封闭场所,活动区是指隔夜评标区域内根据需要进行就餐和活动的场所。

为确保隔夜评标工作顺利进行,项目规模大或标段多且技术程度复杂的项目,预估需要隔夜评标的,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2天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评审进度并征求评委会意见,预估项目评审活动在当日24时前无法完成的,应在当天21时前主动申请隔夜评标,22时前暂停评标活动,评标资料应当封存,评标人员集中进入指定地点进行休息。隔夜评标期间,项目业主代表、监督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将评标室封闭,任何人员不得将项目开评标有关资料带离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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