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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生态检察织密野生动植物“保护网”

2024-03-06 09:33:51 来源:河源日报

3月3日是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市检察机关获悉,2020年以来,我市共受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件50件,立案46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索赔公益损害赔偿金并获法院支持103万余元,为野生动植物织密“保护网”。

【能动履职】 筑牢珍稀

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屏障

2018年以来,王某甲、唐某某等5人以盈利和食用为目的,非法购买并出售19只活体穿山甲,王某乙提供非法运输服务。经鉴定,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穿山甲的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用共计76万元。

针对该犯罪行为,源城区检察院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刑事打击,同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王某甲、唐某某等6人被判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承担76万元的赔偿责任。

【形成合力】 共同守护

野生动植物珍贵资源

河源检察注重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2022年4月,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市林长办等36个成员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其中野生动植物保护就是协作机制的重要一环。

机制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与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多次参与巡山护林工作,联合办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全面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及综合治理。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同步与法院、财政部门设立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机制,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当地生态损害修复等。

【宣传引导】 增强公众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意识

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白溪自然保护区、东江国家湿地公园、枫树坝自然保护区、新河村古树公园、黄石坳自然保护区、大桂山自然保护区、滴水寨等7地联动打造公益诉讼观察站和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教育基地,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置展板、开展检察开放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形式,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替代修复等多重功能有机结合,目前已增殖放流鱼苗12万余尾。

河源检察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协调各方保护力量,强化宣传引导,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贡献河源检察力量。(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肖玲玲 范小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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