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助力成长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社交、“饭圈”文化、娱乐追星等等,影响着未成年人的选择和行动。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容易被诱惑,严重影响着自己的理性判断,如将网络暴力带入现实、为违法犯罪的偶像“洗白”等等。为此,我们需要通过法治护航,引导并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彦红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记者:如何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保护”?
李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明确部门的具体责任,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增加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所有网络服务面向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限制等。并且,该法还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强化各方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报告义务、加强对性侵和校园欺凌的治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两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示,要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记者:如何规范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现象?
李律师:针对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现象,除了引导未成年人进行良好价值观的塑造、明辨是非,还需要加强规范违法失德的娱乐圈乱象。为此,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市场秩序、压实平台责任、严格内容监管、强化行业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等。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明确规范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我们要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抵制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强化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所谓的追星,追的不是表面的光鲜亮丽,而是内心的精神富足;追的不只是荧屏上活跃的明星,更是那群需要支持的可爱的人:刀尖上行走的缉毒警察、烈火中前进的消防勇士、守护边境的边防军人、黑暗中匍匐的无名英雄、实验室钻研的科研人员、山区跋涉的扶贫干部、大山里“播种”的支教老师……(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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