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调解助100多名萌娃顺利上学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碧霞 陈鲁
开学前,东源县仙塘镇徐洞村某幼儿园因土地返还原物纠纷,一度传出停办消息。东源县人民法院调解后,100多名萌娃背着小书包正常上下学,家长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产权有争议
开园10余年陷僵局
该幼儿园于2010年开园,今年初,听说幼儿园经营使用的土地涉及占用,家长担心孩子无法正常上学。
该幼儿园为何会牵涉到土地纠纷?2008年,幼儿园园长邱某与东源县徐洞村村民刘某约定好使用刘某位于徐洞村的自留地进行幼儿园建设经营。然而,当邱某向东源县有关部门申请将幼儿园用地纳入规划用地时,得知该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为王某。此后,园长邱某多次就幼儿园土地事宜信访、投诉,并与王某产生较大的矛盾争执。经东源县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协调,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022年底,王某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园长邱某返还幼儿园占用的土地。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李艺华查阅案卷材料后,认为本案涉及正在办学的幼儿园,如简单进行判决处理,可能导致周边适龄儿童无法入学。因此,承办法官决定本案以调解为主,尽可能促成双方和解。
调解止干戈
保证儿童有学上
自今年2月起,李艺华与民事审判庭庭长钟斌多次组织原告王某和被告邱某到法院进行调解,深入了解双方意愿,耐心释法说理;办案团队围绕幼儿园的经营权归属问题提出多种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耐心劝说,王某和邱某最终选定其中一个调解方案,即由王某向邱某支付适当的补偿款(房屋建设款项)收回土地及房屋。
然而,补偿款数额又成为争议焦点。王某主张幼儿园现有房屋的建筑成本不高,且建成已有10余年,只愿意按建筑成本价补偿邱某。邱某则主张幼儿园建筑面积达1500多平方米,应按房屋市场价进行补偿,要价较高。
“在双方有调解意向的基础上,法官多次进行背对背调解。”钟斌介绍,一方面,告知王某现在临近开学,如若接手幼儿园,可马上开始招生经营,实现收益;另一方面,告知邱某如通过调解处理,可保障幼儿园正常经营,且能够马上拿到补偿款。
在第七次调解时,王某与邱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向邱某支付补偿款,邱某将幼儿园占用的土地交还王某所有;同时,一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幼儿园经营设施、办学手续等,由王某接续经营幼儿园。
达成调解协议后,东源县人民法院随即组织双方到幼儿园开展交接工作,同时邀请辖区派出所到场见证。
“这家幼儿园经营10多年了,凝聚了我们夫妻多年的心血,我也不希望因为与王某之间的纠纷导致幼儿园停办。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方案,让幼儿园能够继续办下去。”邱某拿到补偿款后说。
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好的结果。“该案的处理结果不仅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而且保障周边适龄儿童的就学权益。”李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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