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新发:
厚植为民情怀 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刘新发,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6年以来,他一直深耕行政审判“责任田”,践行着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被东源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今年“七一”前夕,获评第二届河源法院“十佳干警”暨2023年河源法院“最美法官”。
深耕行政审判“责任田”
2016年7月,东源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案件以来,刘新发共审结了近700宗案件,无一超审限。每一宗案件的审理都倾注着刘新发的心血,他认真细致,严谨负责,抓实公正与效率。今年3月,他承办的2宗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市人民法院首届“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
刘新发积极思考“抓前端、治未病”的有效途径,致力于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他审理的一宗给付工伤保险金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欲撤销工伤认定以规避赔偿工伤待遇。针对这种情况,刘新发积极组织用人单位与职工调解。最终,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和解后撤回了行政诉讼,职工拿到了工伤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了,这宗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他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是通过《法庭内外》栏目以案释法,引导、提醒用人单位合法合规经营,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此后,刘新发审理的工伤认定案件中,近一半案件都能够通过调解结案。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每一宗案件都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刘新发始终谨记这句话,在办理案件时坚持着眼群众诉求,真心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在刘新发审理的一宗婚姻登记案件中,当事人曾某10多年前使用双重户口重复办理了结婚证,后来想离婚却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又无权自行撤销结婚证。行政诉讼立案后,经阅卷,刘新发发现案件因超过起诉期限而无法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事情陷入僵局。
曾某因为担心延误孩子入学而发愁,常常打电话向刘新发求助。刘新发体会到当事人的焦虑,答复他:“别担心,我们会尽力帮你解决。”刘新发在抓紧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周密思考和详细讨论,以东源县人民法院的名义向婚姻登记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婚姻登记机关采纳建议,撤销了重复的婚姻登记。“感谢刘法官帮我突破了困局,而且他的态度一直都那么好,很耐心,我真的很感动。”曾某说。
近年来,刘新发审理的婚姻登记案件很多都存在类似情形,导致当事人无法办理小孩入学手续、住房按揭贷款以及再婚等问题,让当事人苦恼不已。刘新发和同事与民政部门反复沟通协调,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的形式解决了此类案件近30宗。“依法能动履职,要不断拓展行政争议解决路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刘新发说。
心中有梦想,脚下有力量。刘新发坚持为民公正司法,彰显人文关怀,厚植为民情怀,传递司法温度,为法治河源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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