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闭环监管促欠薪动态清零
■市人社局执法人员会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联合处置欠薪案件。(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邹茹玉 通讯员 程子跞
近日,河源国家高新区某公司员工刘先生收到了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为其追回的4821元工资。“昨天才投诉,今天就追回了!”刘先生竖起大拇指说道。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举措,通过立制度抓源头、明责任促监管、重考核严治理,构建根治欠薪工作监管闭环,确保欠薪案件保持动态清零态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各类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8307宗,共为6.72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待遇6.8亿元,案件结案率100%,劳资纠纷形势总体较为平稳。
立制度抓源头
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3月,《河源市源头防范和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长效机制》印发,从落实工程建设资金、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项目和劳动用工管理、严厉惩处欠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5方面提出18项具体工作措施,为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保障。同时,为实现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各在建工程项目,形成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项目管理监管闭环,我市将2022年、2023年分别定为河源市建设领域“制度落实年”“制度提升年”。
为落实这些举措,提升诚信用工意识,我市从源头抓起,充分利用春节后开工契机,举办“开工第一课”培训班,向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去年以来,我市共举办15期培训班,来自建设领域各方主体共1434人参加了培训,促进了我市各在建工程项目源头治理制度精准落地。
明责任促监管
防患于未然
在治理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中,我市明确工程项目各方主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三个责任”,即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
我市利用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及分账制综合服务平台数据,预估建设单位当月拨付人工费用金额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当月发放农民工工资金额,并判断建设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我市实行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与工人工资专用专户联动,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时,将申请进度的20%资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一旦发生欠薪问题,确保工人工资“有钱可发”。
重考核严治理
打击恶意欠薪
我市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考评体系,建立了“三比三评”考核制度(比组织领导、评压实监管责任,比源头治理、评制度建设推进,比依法办案、评根治欠薪工作成效)。自2018年开始,我市已连续5年对各县区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年度考核,根治欠薪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凸显。
与此同时,我市针对欠薪案件实行分类处理。比如在欠薪问题高发、频发的建设领域,针对工资款和个人借款、工程质量纠纷相互交织产生的定性难问题,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案件会商,确属欠薪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资金不足导致的欠薪追讨难问题,通过包案领导直接约谈、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监控发放工资等方式,确保工资能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针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劳动违法案件,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促进行刑衔接,形成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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